信息偏差致误会?对比打砸变卖,协商沟通才是正道!
2020年3月5日清晨6时许,在浙江安吉县天荒坪镇余村吉成公司的厂房内发生了荒诞的一幕。天荒坪镇党委委员王某霄、冷某锋、朗某良率领百余人略过大门,沿着厂房围墙翻墙而入。他们将工厂值守人员带离并关进村委会,随后就对厂房内部设施打砸破坏,将公司的行政办公生产机器设备、库存成品、原材料、财务账本、食堂、员工宿舍等公私财物一律打砸后将东西扔进了废品厂。有些唏嘘的是,这天恰巧是雷锋日。为何在2020年的现代社会还能看到此类场面呢?
安吉吉成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创办经营者向我们说明了前因后果:2012年11月,他与时任余村村干部潘文革个人签订了协议期为10年厂房租赁合同,选定了全国生态环保标杆的两山理论发源地浙江安吉余村作为公司厂房厂址。当初的他怎么也想不到这一选择会在不到八年的光景里葬送自己经年积累的心血。为配合承租方办理公司营业执照,在当年的12月12日,余村村委会、安吉国土局天荒坪中心所、天荒坪镇政府给承租方出具了一份合法厂房证明。吉成公司就此在余村投资数千万建厂。在他的费心经营下,公司生产力越来越强,截至2018年末,该公司已经拥有了年产万吨的实力。
眼看公司蒸蒸日上,未来可期,然而好景不长,“意外”找上了门。2019年9月4日,安吉县天荒坪镇政府发函到公司表示吉成公司承租的房屋是违建房屋,勒令公司在2019年9月15日之前自行清空厂房并搬离以便拆除。根据法院调查:安吉县土管局曾在2009年认定过该厂房系违法建筑,但让人意外的是为何当年安吉天荒坪镇政府只是代缴了罚款,并未拆除建筑,却在超过法律实效10年后进行强拆呢?而安吉县法院也出具了强拆法律文书。
“房租、厂房、机器这些我总计投资了两千多万,他们(安吉县天荒坪镇政府)把我的厂房打砸后,只给了340多万的行政赔偿。那他们侵占、变卖我那么多机器的钱都去哪了?”吉成公司创始人无奈地控诉道。我们了解到,吉成公司是个量产价值上千万的正规企业,多年来为当地提供充足的就业岗位。安吉天荒坪镇政府在未与吉成公司协商的前提下“不请自来”,私自派人来厂砸毁、侵占约几千万设备的行为确为事实。此次事件之后,吉成公司化为乌有:高达几千万的设备和企业成品被私自毁坏贱卖,公司员工人心惶惶。公司认为此事并非由吉成公司所起,却由其负压承担,申诉再三,结果却只拿到了连损失15%都不到的行政赔偿金,吉成公司前景似乎是板上钉钉的黯淡。
据企业负责人所说,天荒坪镇政府能够开具厂房合法的证明就是当初吉成公司决定选址在该地开办企业的主要因素。在洽谈厂址之时,安吉天荒坪镇政府并未说明其房屋是违法建筑,无法出具合法证明手续等情况。可在几年后,相关部门就提出了与当时相矛盾的言论,那么就产生了几点疑问:当时镇政府、土管部门以及省大代表、余村村支书潘文革为何在明知房屋是违建的情况下,还向吉成公司出具合法证明?安吉县法院又为何在超法律时效10年后冒着违法的风险出具强拆法律文书?违法强拆文件甚至略过公司直接递交房东,这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按规办事? 双方各执一词,言论前后不一的后面,究竟是谁的责任?是该公司自己市场调查不力还是相关部门本有义务告知其建筑性质,但实际上出于某种目的未告知企业?无论是哪一方的问题,有关部门都应查清沟通、缓和矛盾、厘清事实。
无信则人危,无法则国乱。作为政府部门,本就应恪守法治本分,切实履行与企业的诚信合同。做守法的模范,这也是法治政府的题中应有之义。就此事而言,呼吁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该案,依法调查取证,查明事实,如确实经查为相关工作人员的失职失责,有关部门应严厉惩处涉事违法部门及人员,并督促建立起双方平等安全的沟通平台,责令安吉县天荒坪镇政府依法依规赔偿吉成公司实际经济损失。相反如果是企业在有关部门已经告知其建筑性质等情况之后,仍然抱侥幸心理建厂,企业本身也应负起相应的责任。
(对于此案的进展我们将持续关注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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