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龙潭:承包土地收益被用顶债谁来擦投资环境后遗症的屁股
2023年2月2日上午,长春市王喜彦女士诉说了她去年投资承包的土地在秋收后收获的部分玉米被查封、用于顶账的遭遇。
近些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促进农业发展的好政策,许多人在投资承包土地上获得收益。王喜彦女士也在2021年l1月经当地有名的种粮大户——吉林市龙潭区金珠乡南兰村四社村民赵士刚介绍,由金珠乡岗子村村书记(兼村4社、6社社长)冯贵龙代表村民与王喜彦签订了总计24.7垧(200多亩)土地承包流转合同。
图1:王喜彦女士投资承包土地流转合同
在正式签订合同之前,赵士刚对王喜彦讲,他承包土地多年,有丰富的种植经验,有家庭农场和各种农用机械设备,种地很赚钱,每亩去除投资成本,能剩700—1000元左右。赵士刚又说:他没有钱种地,让王喜彦投资包地种,帮他撑下门面,要不然种不上地怕人笑话。赵士刚还说:“如果你信不着我,还信不着我姑娘吗?我姑娘在镇政府上班!”
王女士听他说后,亲自去他的家庭农场考察,看到他确实有好多农机设备。王女士认为可以投资承包土地。然后,赵士刚开始联系此事。
一段时间后,他打电话说谈好包地的事了,让王女士带钱去交包地款。王女士去了,见到了岗子村冯贵龙,他说有40垧地。王女士说:“我原本要包20垧地,没有带多出20垧地的包地钱。经协商,我包30垧,赵士刚包10垧(加上他家原有南兰地20垧,共30垧)。这样,40垧地总计包地费51万元,我先后交了43万元,赵士刚交了8万。因当时钱不够,我回长春家中去筹钱,赵士刚说:签订协议时,他把我的协议书用跑线车给我送到长春,我签完字后再转回给赵士刚,由他交给冯贵龙。但是,一直到7月份时,我追他要合同,他才把24.7垧土地承包协议拿给我让我签字。我发现不是我要包的30垧地后,我追问后他,他才告诉我,在我回长春家中筹钱期间,他交钱晚了,没能包上40垧地,只给我包到了24.7垧地。可我一直都是按照60垧地(我30垧、他30垧)种地费用拿出钱给赵士刚种的地。当时赵士刚没钱种地,他帮我管理我的地,我借给他钱他种他的地。我剩余的土地承包款165384.5元,冯贵龙返给了赵士刚的女儿赵爽,但赵爽没有返给我,说转给他父亲了。当我问赵士刚剩余的这笔款时,他说用到给我种地买的化肥、机械等上面了。”
10月份秋收时,王女士的玉米全部收获,存放在她所租的赵士刚农场院内。经与赵士刚对帐后,扣除王女士支出的费用和扣除赵士刚借王女士的钱,赵士刚还欠王女士种地的钱34617.5元。
11月28日,吉林市龙潭区法院执行局查封了王女士的玉米,原因是赵士刚以前欠吉林市船营区华福农资商店老板丁彦东36万余元(个人借款)未给,丁彦东认为王女士与赵士刚合伙包地,有连带偿还债务的责任,所以,申请法院查封了她的苞米。王女士向法院执行局提出异议,法院认定王女士不是该村集体的成员,未予采纳。
王女士真诚地表示:她所讲的都是事实,如有虚假,她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听了王女士的讲述后,笔者对她的遭遇深表同情,同时也深深地感受到投资包地人的艰辛。如果王女士的苞米不能顺利要回来,她的经济损失将是巨大的。她投资的钱大部分是在亲朋好友处花利息借的,苞米又被法院扣押用于给赵士刚还债,自已的投入不但没有获利,反而连本钱都没了,还背上了几十万的债务……60多岁的她,今后的生活可怎么办?
党和政府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不仅仅是号召各界投资兴农,还要根据政策要求,保护好投资人的利益,依法打击那些在农业发展中的不法之徒,保障农村经济健康运行。
王喜彦女士投资承包土地的收益被查封给与己无关的人顶债这一事件警示人们:怎样才能更好地保障投资人的合法财产和收益不受侵害,是农村发展土地流转工作中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
(编辑:曲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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