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反映人:代建未成,多交的税及借款何时才能讨回?
河南名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董少华向媒体反映,他们公司2013年1月份开始代建南召县城郊乡金城社区新型农村社区项目,规划首期占地117亩,当时缴纳了100万税款。可负责施工建设的项目经理私下将已经付款买过的104亩地卖给城郊乡政府,名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只建设了13亩,而多缴纳的税款及时任乡党委书记授意借给前庄村的13万元多次讨要至今未退还。
据反映人董少华讲:“河南名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建的南召县城郊乡金城新型农村社区项目总占地782亩是南召县招商引资项目。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方案,首期项目占地117亩。2013年1月份项目开始启动,至2016年建设5排连排二层半房,建筑面积8666.71平方米,2016年12月8日,负责施工建设的项目经理杨金廷在法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政府评估价14.1万元每亩将104亩项目土地,以每亩10万元价格卖给城郊乡政府,次日被南召县金盛扶贫开发有限公司买走用于扶贫安置搬迁项目。卖地款500万元也被其私自转移至今去向不明。而时任乡主要领导明知杨金廷并非法人根本无权处理土地,但却全力支持并积极配合。
河南名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际只占用项目土地13亩,但却垫交的100万元土地税,征税标准每平米22元,扣除已建设占用的13亩8666.71平方米应交190667.62元,多交了809332.38元。2013年春节前时任乡党委书记李哲授意替乡政府支付给时任前庄村支部书记刘学忠的7万元及2014年1月19日的6万元,合计给刘学忠13万元,加上应退还809345.38元,共计809358.38元一直未退还。土地被私自卖掉,代建也被迫停止,而名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多交的税及借给前庄村的钱多次讨要至今也没有退还,如今公司已进入困境,强烈要求尽快将这些款项退还给名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既然土地税超出实际代建面积所收税款,为什么不退还给企业,而借的钱如今已经十多年为什么还不偿还?难道想赖账?对此我们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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