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佛冈矿场争夺案:被“稀释”的股权与难破的保护伞迷局
来源:百姓 编辑:百姓 时间:2025-05-22
导读:
广东清远讯(记者田霄):在佛冈县龙山镇花山白石矿区,满载石英石的卡车轰鸣而过。这片年产值超亿元的石英矿场,却深陷一场持续八年的股权争夺漩涡。2023年9月,投资人邹锡文向本报提交近千页举报材料,指控当地黑恶势力通过暴力胁迫、虚假合同等手段将其持
广东清远讯(记者田霄):在佛冈县龙山镇花山白石矿区,满载石英石的卡车轰鸣而过。这片年产值超亿元的石英矿场,却深陷一场持续八年的股权争夺漩涡。2023年9月,投资人邹锡文向本报提交近千页举报材料,指控当地黑恶势力通过暴力胁迫、虚假合同等手段将其持股从100%压至0.12%,并揭露司法机关存在“压案不查”“保护伞未除”等问题。记者历时一个月,走访矿区、调取工商档案及司法文书,试图还原这起民营资本与黑恶势力博弈的复杂图景。
从“黄金矿”到“死亡陷阱”:一堵墙引发的财富掠夺
时间回溯至2010年。佛山商人邹锡文斥资千万元取得佛冈县花山白石矿场经营权,并与当地冯氏家族合作开发。彼时石英石价格暴涨,矿场年利润可达数百万元。但一场“砌墙封路”事件,彻底改变了矿场命运。
“这条路是矿车进出唯一通道,冯国财砌墙两年,直接断了矿场活路。”邹锡文向记者出示2010年10月的现场照片:一条3米宽的道路被砖墙封死,路面被挖出深沟。佛冈县交通局档案显示,该路段属村集体用地,冯国财以“占用土地”为由索要“过路费”,遭拒后封路。矿场因此停工,直接损失超500万元。
这场僵局持续至2013年。因资金链断裂,邹锡文被迫引入“投资人”陈炽强。工商登记显示,2013年5月,陈炽强以“支付400万元”为条件获得矿场51%股权,但邹锡文提供的银行流水显示“陈从未付款”。这份漏洞百出的《股权转让协议》,成为后续股权争夺的关键伏笔。
暴力升级:会议室里的“股权稀释术”
获得控股权后,陈炽强的“操作”愈发激进。2013年11月,其以“办理林地许可证”为由,逼迫邹锡文转让11%股权给马仔文志锋;2014年12月,又通过增资扩股将邹的持股从18%稀释至5.88%。最血腥的一幕发生在2016年4月。
“30多人把我和冯氏兄弟围在冯国财家二楼,邓镜荣用膝盖猛顶我腰部十几下。”邹锡文出示的2016年4月25日县人民医院诊断书显示“腰椎间盘突出伴神经压迫”,司法鉴定所2020年出具的《伤情追溯报告》认定“外伤导致可能性达85%”。在场证人冯延安的笔录证实:“邓镜荣等人没收手机,逼邹总签了十几份空白文件。”
这次“谈判”的直接后果,是邹锡文1.2%股权没被强制转让给“张老板”。记者获取的2016年4月28日《股权变更登记表》显示,转让对价栏为空白。更蹊跷的是,矿场电工罗金炽此后突然成为持股34%的大股东。“他月薪仅4000元,却‘出资’680万元购股,钱从哪来?”对罗知根知底提出邹锡文质疑。
司法困局:立案难背后的“保护伞”疑云
这场股权争夺战在司法系统屡屡碰壁。佛冈县扫黑办2021年12月出具的《信访答复函》认定“陈炽强系合法股东”,但记者调查发现三大疑点:
其一,关键证据为何“消失”?
邹锡文提供的2013年《合作备忘录》明确约定“陈炽强需支付400万元股权转让款”,该条款在工商备案合同中被删除。佛冈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称“原始档案遭水渍损毁”,但2013年同期其他企业档案完好。
其二,暴力胁迫为何“无罪”?
尽管邹锡文提交了伤情鉴定、在场证人证言及通话录音,佛冈县公安局仍以“经济纠纷”为由不予立案。值得注意的是,经办此案的佛冈县原局长赖水清已于2020年因涉黑被查,但案件仍未重启调查,一股神秘力量在捂住这个案件的真相。
其三,资金链条为何“断链”?
罗金炽账户流水显示,其2016-2018年共收到矿场分红1270万元,其中920万元转入陈炽强控制的空壳公司。但清远市相关部门以“需民事确权前置”为由,拒绝启动侦查。
四、罪与非罪:法律界的激辩
围绕本案核心争议,多位法律专家展开剖析。
焦点一:股权转让是否构成强迫交易罪?
“在限制人身自由状态下签署协议,完全符合刑法第226条。”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指出。但广东某法官认为:“需证明暴力与签字的直接因果关系,目前证据链存在缺口。”
焦点二:陈炽强是否涉嫌合同诈骗?
根据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虚构事实骗取股权且数额特别巨大(超50万元)即可入罪。“陈炽强未支付对价取得51%股权,涉案金额达千万级,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律师表示。
焦点三:保护伞追责尺度何在?
中央党校教授卓泽渊指出:“原局长被查但案件未重启,暴露出‘打伞破网’不彻底,需启动异地管辖破除地方干扰。”
五、矿场利益链:一个电工的“暴富神话”
罗金炽的“崛起”轨迹,折射出黑恶势力洗钱路径。这位月薪4000元的电工,在2016-2020年间完成三级跳:
2016年4月受让陈炽强指定股份,未支付对价;
2018年9月通过四次“股权置换”成为矿场最大股东;
2020年至今 收取分红超2000万元,资金流向很多保护伞。
更蹊跷的是其资金流向。银行流水显示,罗金炽账户向陈炽强的保护伞和亲属账户转账多笔具额款项,备注均为“借款”。但陈炽强在接受佛冈县扫黑办询问时称“与罗无经济往来”。
“这是典型的‘白手套’操作。”反洗钱专家李炜分析,“通过虚假借贷掩盖犯罪所得,需穿透核查资金真实来源。”
六、官方回应与案件走向
面对记者追问,佛冈县扫黑办负责人称“正在复查案件”,清远市公安局去年7月30日李警官承诺三个月办结,但现在已经过去十个月,等来的既没立案通知又没对涉黑涉恶主要成员采取强制措施。而广东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已收到最高检转办线索,将依法监督立案审查。”
八年多来上百次控告,相关部门仍然在压案不查,邹锡文翻开泛黄的股权登记册苦笑:“当年100%的股权,现在只剩0.12%,还不够买他们一辆豪车的轮胎。”窗外,施暴操控企业的被包装成受害陈炽强的等人仍逍遥法外,不知还要等多久才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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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受访者要求,部分姓名为化名)
记者手记
佛冈矿场案犹如一面棱镜,折射出基层法治生态的复杂光谱。当暴力胁迫戴上“商业合作”的面具,当司法程序沦为权力寻租的工具,民营企业家的财产安全便成空中楼阁。中央三令五申“保护产权”,但落实需要刀刃向内的勇气——不仅是打掉几个黑恶头目,更要斩断利益输送的暗链。此案能否成为广东扫黑除恶“回头看”的试金石,考验着司法改革的成色。
本网免责声明:本文由当事人(单位)核实,不代表本网站立场观点,仅作为呼吁、支持公平正义予以持续关注。
从“黄金矿”到“死亡陷阱”:一堵墙引发的财富掠夺
时间回溯至2010年。佛山商人邹锡文斥资千万元取得佛冈县花山白石矿场经营权,并与当地冯氏家族合作开发。彼时石英石价格暴涨,矿场年利润可达数百万元。但一场“砌墙封路”事件,彻底改变了矿场命运。
“这条路是矿车进出唯一通道,冯国财砌墙两年,直接断了矿场活路。”邹锡文向记者出示2010年10月的现场照片:一条3米宽的道路被砖墙封死,路面被挖出深沟。佛冈县交通局档案显示,该路段属村集体用地,冯国财以“占用土地”为由索要“过路费”,遭拒后封路。矿场因此停工,直接损失超500万元。
这场僵局持续至2013年。因资金链断裂,邹锡文被迫引入“投资人”陈炽强。工商登记显示,2013年5月,陈炽强以“支付400万元”为条件获得矿场51%股权,但邹锡文提供的银行流水显示“陈从未付款”。这份漏洞百出的《股权转让协议》,成为后续股权争夺的关键伏笔。
暴力升级:会议室里的“股权稀释术”
获得控股权后,陈炽强的“操作”愈发激进。2013年11月,其以“办理林地许可证”为由,逼迫邹锡文转让11%股权给马仔文志锋;2014年12月,又通过增资扩股将邹的持股从18%稀释至5.88%。最血腥的一幕发生在2016年4月。
“30多人把我和冯氏兄弟围在冯国财家二楼,邓镜荣用膝盖猛顶我腰部十几下。”邹锡文出示的2016年4月25日县人民医院诊断书显示“腰椎间盘突出伴神经压迫”,司法鉴定所2020年出具的《伤情追溯报告》认定“外伤导致可能性达85%”。在场证人冯延安的笔录证实:“邓镜荣等人没收手机,逼邹总签了十几份空白文件。”
这次“谈判”的直接后果,是邹锡文1.2%股权没被强制转让给“张老板”。记者获取的2016年4月28日《股权变更登记表》显示,转让对价栏为空白。更蹊跷的是,矿场电工罗金炽此后突然成为持股34%的大股东。“他月薪仅4000元,却‘出资’680万元购股,钱从哪来?”对罗知根知底提出邹锡文质疑。
司法困局:立案难背后的“保护伞”疑云
这场股权争夺战在司法系统屡屡碰壁。佛冈县扫黑办2021年12月出具的《信访答复函》认定“陈炽强系合法股东”,但记者调查发现三大疑点:
其一,关键证据为何“消失”?
邹锡文提供的2013年《合作备忘录》明确约定“陈炽强需支付400万元股权转让款”,该条款在工商备案合同中被删除。佛冈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称“原始档案遭水渍损毁”,但2013年同期其他企业档案完好。
其二,暴力胁迫为何“无罪”?
尽管邹锡文提交了伤情鉴定、在场证人证言及通话录音,佛冈县公安局仍以“经济纠纷”为由不予立案。值得注意的是,经办此案的佛冈县原局长赖水清已于2020年因涉黑被查,但案件仍未重启调查,一股神秘力量在捂住这个案件的真相。
其三,资金链条为何“断链”?
罗金炽账户流水显示,其2016-2018年共收到矿场分红1270万元,其中920万元转入陈炽强控制的空壳公司。但清远市相关部门以“需民事确权前置”为由,拒绝启动侦查。
四、罪与非罪:法律界的激辩
围绕本案核心争议,多位法律专家展开剖析。
焦点一:股权转让是否构成强迫交易罪?
“在限制人身自由状态下签署协议,完全符合刑法第226条。”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指出。但广东某法官认为:“需证明暴力与签字的直接因果关系,目前证据链存在缺口。”
焦点二:陈炽强是否涉嫌合同诈骗?
根据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虚构事实骗取股权且数额特别巨大(超50万元)即可入罪。“陈炽强未支付对价取得51%股权,涉案金额达千万级,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律师表示。
焦点三:保护伞追责尺度何在?
中央党校教授卓泽渊指出:“原局长被查但案件未重启,暴露出‘打伞破网’不彻底,需启动异地管辖破除地方干扰。”
五、矿场利益链:一个电工的“暴富神话”
罗金炽的“崛起”轨迹,折射出黑恶势力洗钱路径。这位月薪4000元的电工,在2016-2020年间完成三级跳:
2016年4月受让陈炽强指定股份,未支付对价;
2018年9月通过四次“股权置换”成为矿场最大股东;
2020年至今 收取分红超2000万元,资金流向很多保护伞。
更蹊跷的是其资金流向。银行流水显示,罗金炽账户向陈炽强的保护伞和亲属账户转账多笔具额款项,备注均为“借款”。但陈炽强在接受佛冈县扫黑办询问时称“与罗无经济往来”。
“这是典型的‘白手套’操作。”反洗钱专家李炜分析,“通过虚假借贷掩盖犯罪所得,需穿透核查资金真实来源。”
六、官方回应与案件走向
面对记者追问,佛冈县扫黑办负责人称“正在复查案件”,清远市公安局去年7月30日李警官承诺三个月办结,但现在已经过去十个月,等来的既没立案通知又没对涉黑涉恶主要成员采取强制措施。而广东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已收到最高检转办线索,将依法监督立案审查。”
八年多来上百次控告,相关部门仍然在压案不查,邹锡文翻开泛黄的股权登记册苦笑:“当年100%的股权,现在只剩0.12%,还不够买他们一辆豪车的轮胎。”窗外,施暴操控企业的被包装成受害陈炽强的等人仍逍遥法外,不知还要等多久才破案。

记者手记
佛冈矿场案犹如一面棱镜,折射出基层法治生态的复杂光谱。当暴力胁迫戴上“商业合作”的面具,当司法程序沦为权力寻租的工具,民营企业家的财产安全便成空中楼阁。中央三令五申“保护产权”,但落实需要刀刃向内的勇气——不仅是打掉几个黑恶头目,更要斩断利益输送的暗链。此案能否成为广东扫黑除恶“回头看”的试金石,考验着司法改革的成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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