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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田先生:海南高院巨额女贪官落马后三亚中院又续冤情

来源:百姓 编辑:百姓 时间:2022-12-29
导读: 近日,市民田先生来本网投诉,诉说了近两年来发生在他身上的闹心事。 本来在生意场上做的顺风顺水的田先生在国外经营一家房地产业,在国外打拼十余年后,积累了一定的财富,虽然身居国外,但田先生始终有个心愿,就是想回国做点事,就这样经过一段时间的回国
        近日,市民田先生诉说了近两年来发生在他身上的闹心事。
       本来在生意场上做的顺风顺水的田先生在国外经营一家房地产业,在国外打拼十余年后,积累了一定的财富,虽然身居国外,但田先生始终有个心愿,就是想回国做点事,就这样经过一段时间的回国考察,更深受海南招商政策的感召,最终他选中了海南,他决心到那里投资兴业。

        一场本不应该发生的事
        田先生于2021年8月24日,经海南鸿洲房产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洲租赁公司”)居间介绍,田女士(田先生的女儿)作为买方、与海南六九集团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九公司”)作为卖方,鸿洲租赁公司作为经纪方,三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田女士以1050万元的价格购买六九公司所有的位于三亚市某小区一期工程楼房,并明确交付时间为付清全部房款当日。此期间,田先生反复向六九公司和鸿洲租赁公司强调该房屋有否抵押时,对方肆口否认该房屋抵债,田先生到相关部门查询也没查到该房屋抵债的确切信息,就这样三方签订了购房合同,田女士依约于2021年8月27日支付了全部房屋价款,六九公司亦按约定将案涉房屋过户给了田女士,田女士当日即取得了三亚市不动产权《不动产权证书》。付清房款的同时田女士要求六九公司交付房屋,六九公司才向田女士表示该房屋在出售前系其员工居住,需要一周时间整理和搬运家具。
       到了交房最后期限,但六九公司迟迟未能将房屋交付给田女士,后经多次催要,六九公司才向田女士称案涉房屋系张新明占用,原因是六九公司欠张新明债务未还。但经田女士与六九公司、张新明乡次交步,张新明仍然拒绝迁出房屋。田女士以为,自己购买房屋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是合法所有权人。张新明占用案涉房屋没有合法依据,其应当立即迁出所占房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向辖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判决的背后
       2018年2月4日,六九公司与张新明签订《抵债协议》,约定六九公司将房屋抵债给张新明以清偿拖欠的工程款。后张新明搬入房屋居往至今,2020年8月5日,六九公司与张新明及案外人蒋庆高又签订《抵债协议》,约定六九公司将房屋抵债给张新明、蒋庆高以清偿施欠的工程款。
        法庭经过审理,法庭结合原被告提供的书面证据,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不动产以登记作为推定不动产权利人的凭据,现房屋已登记于田女士名下,田女士已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张新明不能以其对六九公司享有的债权对抗田女士,且本案中在案证据亦不能证明田女士在购房前已知晓张新明身份及入住房屋原因,并恶意办理房屋登记手续的情形。故田先生主张张新明腾退并返还房屋于法有据,另,六九公司和蒋庆高与本案无直接的利害关系,无追加其参加本案诉讼的必要性,对张新明关于追加其为本案第三人的申请,法院不子准许。作出上述判决后,田先生及时和张新明取得了联系,并再次提出依照判决交出所占房屋的请求,张新明非但不听,反而和当事人田先生撂下话:你等着,法院我有人,你们听着信吧案子我一定能反过来。
       案子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张新明上诉到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三亚中院民三庭林艳加法官为主审法官审理此案,事情的结果正如张新明所说,真的反过来了。
       案件在二审审理的过程中,颇费了一番周折。田先生多次委托律师张先生向法官举证。
       本来有理有据的官司,后来竟被二审法院发回重审。
       田先生收到11月17收到二审判决时,特别是当看到判决日期标明是11月2日,田先生就像陷入一团雾水,因为当月11号曾两次向主审法官提交证据,并请示判决结果,主审法官支支吾吾丝毫没有告知已经判决的判决的结果。
       事后田先生曾设法和三亚市中级法院取得了联系,据该院内部知情人透漏,本来这个案子按物权法来说就是维持原判,即便张新明有异议,那他可以作为原告方诉讼69集团主张权利,况且田先生在全款付清后,69集团及时转付给张新明300万元用于偿还其欠款,张新明并打了收条,说明抵押合同已经失去法律效益,其前负债余额180万元(已包含装修及其他费用)张可作为原告继续向69集团追诉,而不能依靠恶意占居房屋讨要欠款。
      至于判决结果,林法官说:这个案子领导打过招呼,只能这么判了。
      就此事走访相关法律界资深人士,一致认为:本案是张新明、蒋庆高两个人与六九集团签订的以物抵债协议,但是现在居住在房子里的只有张新明一个人,因此我们是以物权纠纷的案由起诉张新明一个人,不是合同纠纷,不存在遗漏当事人的问题。再退一步,即使蒋庆高也居住在房子里面,原告也可以放弃向他主张权利或者另案起诉,向谁主张权利是原告决定的,而不是法院决定的,所以一审没有追加六九集团和蒋庆高参加诉讼没有问题。
        问题已经十分明了,三亚中院的判决是受到第三方的干预,把一起简单的案子复杂化,给当事人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增加当事人诉累,是对法律资源的巨大浪费,也公然违背了最高院关于物权法相关法律规定。
       日前,但他也很迷茫,他不知道自己在维权的道路上还得走多久。海南高院巨贪女院长张佳慧的落马是不是早应该引起三亚中院的某些领导的反思,让每一起案件都让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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