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商学院退休职工汤老师讲述自己单位职工福利房物权被侵占盼望解决
原文帖转载:“罗双燕是武汉商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高静是武汉商学院通识教育学院院长(市管正处级干部)。2014年,罗双燕作为汤华玲的直接领导,利用手中的权利,在武汉商学院职工福利购房过程中,欺骗汤华玲假借其乡党(其实是社会人)黄彩红名义购买汤华玲所享有的武汉商学院职工福利房,实则是为了给自己谋私利,赚取差价,从中渔利。该房屋房款价值共计455635.6元,罗双燕和高静夫妻实际出资237832元(见判决书),黄彩红出资148000元,黄玲出资60000元,其余房屋余款9803.6元由汤华玲支付。罗双燕和高静夫妻以权谋私,隐瞒参与购买汤华玲该房屋的事实,霸占了汤华玲职工福利房物权,将该房屋据为已有。
2018年,汤华玲发现罗双燕和高静夫妻的违纪违规行为后,向罗双燕和高静夫妻明确表示要收回该房屋,并及时在武汉经开不动房产登记中心重新办理了新的《不动产权证书》,也告知要退还其所出资,罗双燕和高静企图用10000元给汤华玲作为封口费,汤华玲已向武汉商学院纪委汇报了两人违规行为。
罗双燕和高静夫妻两人,团伙搞利益输送给黄彩红和他们自己,共同剥夺和削弱汤华玲的合法福利和权益,侵占和侵害了汤华玲房屋合法的使用和居住权,并企图利用强权霸占汤华玲已登记在名下的不动产物权,更无法理解和难以容忍的是罗双燕和高静夫妻,组织和操纵黄彩红为实现不法利益合法化,乱用诉权,挑起诉讼。在诉讼审理过程中,罗双燕公然还以介绍人、借资人(实际是投资人)的身份出庭作证,作有利于自己私利的证言,罗双燕和高静夫妻伙同其同伙作为利益共同者在诉讼中相互作证设陷,在事实中相互勾结印证,实现非法利益合法化。”
作为高校领导人,不为了师生全心全意服务,不为教职工着想谋福利,专为自己捞油水,这样的领导称职吗?请有关领导和部门给予追查,还退休老职工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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