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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渎职失职虚假合同让300多位农民工的血汗钱竟然消失

来源:百姓 编辑:百姓 时间:2024-09-04
导读: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利剑,然而在利益的驱使下,这柄利刃也会化作挥向人民的屠刀,在河南安阳一位开发商公然毁约拒不支付承包商工程款,300多位农民工的血汗钱化为泡影,在金钱的诱使下,当地警方不当介入,仲裁机构枉法裁撤,就连法院的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利剑,然而在利益的驱使下,这柄利刃也会化作挥向人民的屠刀,在河南安阳一位开发商公然毁约拒不支付承包商工程款,300多位农民工的血汗钱化为泡影,在金钱的诱使下,当地警方不当介入,仲裁机构枉法裁撤,就连法院的天平也为之倾斜,这起事件,不仅关乎300多个家庭的生机,更是对律法公正的一次拷问。

    开发商毁约拒不支付工程款,农民工代表上门维权反被警方拘押

    让我们拨动时钟回到2011年,这一年,房地产行业还处在勃勃发展的黄金时期,安阳市飞翔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翔公司)也趁着这股东风投资开发了金桂王府小区建设项目,随后飞翔公司公开招标选定承包商,经过几轮角逐,河南鸿宸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宸公司)凭借良好的口碑和过硬的实力中标了该项目,工程总价2979万余元,然而就在项目主体即将完工的关键时期,飞翔公司却单方面撕毁合约,在支付了约60%的工程款后便拒绝继续履行合约,直接导致数百个农民工家庭濒临破碎,鸿宸公司也陷入绝境,面对开放商的突然翻脸,农民工兄弟并没有采用过激手段讨要薪资,而是采用选派代表的方式和飞翔公司协商,然而飞翔公司解决解纷的态度却十分消极,对于农民工兄弟的合法诉求置若罔闻,还纠集人手采用暴力手段逼退众人,随着矛盾加剧,双方也由口角纷争上升到肢体冲突,当地警方也火速赶至现场,然而警方介入后非但没有帮农民工解决欠薪问题,反而以聚众斗殴的名义将农民工代表拘留,作为此次暴力事件始作俑者的飞翔公司却安然无恙的走出警局大门。这场倒行逆施的执法不仅抹黑了公安干警的形象,更是对律法尊严的无情践踏。

    仲裁机构违规裁撤,一千多万工程款不翼而飞

    时间线拉倒2013年,此时金桂王府小区建设已经全部完工,鸿宸公司知道这场纠纷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鸿宸公司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讨回公道,由于涉案金额高达一千多万,所以鸿宸公司直接向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然而令鸿宸公司始料未及的是,飞翔公司却先一步向安阳市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然而这象征公平正义的仲裁委员会却早已与飞翔公司串通一气,从7月25日受理飞翔公司案件开始,安阳市仲裁委员会仅用了20天时间就作出了仲裁决定,根据国家规定,仲裁委员会自受理案件到下发裁撤决定至少需要30天,安阳市仲裁委员会的“高效”显然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而这份“早产”的决定书也存在严重的“发育不良”,这份决定书上没有开庭时间、仲裁员等关键信息,裁撤决定也与飞翔公司所提诉求驴唇不对马嘴,事后鸿宸公司曾向安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查阅这份决定书,然而工作人员却告知鸿宸公司这份决定书并未备案登记,档案室也没有相关存档。

    人民法院沆瀣一气,讨薪之路彻底阻断

    2013年8月,鸿宸公司终于等来了法院传票,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据法院通知书所写,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3年9月17日开庭审理此案,然而这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红线竟然也被腐蚀,8月16日,安阳市仲裁委员会出具仲裁决定书两日后,安阳市中级人员法院通知飞翔公司提交应诉材料,根据庭审记录显示,飞翔公司向法院提交了一份建筑承包合同和安阳市仲裁委员会出具的仲裁决定书,随后法院未经查实便采纳了飞翔公司提供的证据,在未经开庭审理的情况下驳回了鸿宸公司的诉讼请求。今年8月份,鸿宸公司申请调阅了该案卷宗,然而令众人意外的是,鸿宸公司先前提供的建筑合同被替换,法院留存的是一份印章模糊且没有鸿宸公司签字的虚假合同,合同中的部分条款也与内黄县住建局备案的合同不一致,对此法院坚称这份合同就是鸿宸公司提供,当被问及当初为何未开庭审理此案时,法院表示该案由主审法官和相关审理人进行了合议,无需再进行开庭审理。

    开放商多次违约,相关部门相互协作助其逃出生天

     据鸿宸公司负责人所说,飞翔公司的违约行为并非偶然,鸿宸公司与另外两家建筑承包商同出一脉,三家公司承接了金桂王府大部分建设项目,农民工代表与飞翔公司产生纠纷后,飞翔公司伙同当地执法部门以拘押负责人向要挟,逼迫三家公司签署了一份竣工协议,而这份协议所签署的工程款被大大缩减,事后,三家公司先后向内黄县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内黄县法院判定由于工程尚未完工,该协议也是在非正常条件下签署的,因此宣布该协议作废工程款项按照双方之前商谈结算,飞翔公司当即提出上诉,飞翔公司认为根据合约,双方产生纠纷应该现有管辖地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内黄县法院不具备管辖权,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合同双方已经存在争议,应按照备案合同所写由管辖地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或由管辖地法院进行裁决,由于内黄县并未设立仲裁委员会,所以内黄县初法院有权审理此案,以此驳回了飞翔公司的上诉,三家公司情况相同,但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结果却不同,另外两家公司已经通过司法途径拿回了欠款,只剩鸿宸公司一千多万工程款至今未能结算。

      纵观整起案件,最让人触目惊心的是司法缺失,警方、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这三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实壁垒却相互勾连成为不法商人的保护伞,几家单位沟通协作、环环相扣,彻底封堵了受害人和农民工的申冤之路,如今十几年过去了,飞翔公司摇身一变成了当地教育界的新贵,受害人却被逼的流离失所、负债累累,恳请上级政府能够关注此案,彻查相关涉事人员,剔除掉司法队伍里的肘腋之患,追回300多位农民工的血汗钱,还受害人一份天理公道。


 
责任编辑: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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