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人员查询
您的当前位置:法治前沿网|始终站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服务民生 > 法治纵横 > 法治舆情 >

邢台市邢东新区:棚户区改造工地施工扬尘污染严重!

来源:百姓 编辑:百姓 时间:2023-03-31
导读: 2023年3月30日下午,邢台邢东新区吴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工地扬尘污染严重无人监管,该项目由中国二十二冶集团公司承建。 工地内道路不散水,土方不苫盖,多个勾机干活没有雾炮治理扬尘,门口没有保洁员冲洗车辆,大车拉土出入工地没有冲洗泥土,道路上满是尘土
       
        2023年3月30日下午,邢台邢东新区吴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工地扬尘污染严重无人监管,该项目由中国二十二冶集团公司承建。

       工地内道路不散水,土方不苫盖,多个勾机干活没有雾炮治理扬尘,门口没有保洁员冲洗车辆,大车拉土出入工地没有冲洗泥土,道路上满是尘土,周边围挡喷淋闲置未启用。工地内没有采取任何扬尘措施尘土飞杨污染严重。门口外没有雾炮和水车散水遏制扬尘。拨通邢东新区住建局电话:0319--3880122接线员回复核实情况,直到发稿日期未任何回复。邢东新区城乡住房和建设局为何对工地施工污染视而不见,对媒体人员反映问题听之任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一)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措施。

       第六十二条规定: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邢东新区住建局主管人员对工地施工污染拒不监管,有法不依、玩忽职守,渎职不作为。望上级主管部门接入调查对相关人员依法作出处理。




责任编辑:百姓

打赏

取消

感谢您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扫码支持
扫码打赏,你说多少就多少

打开支付宝扫一扫,即可进行扫码打赏哦

网友评论:

Copyright ©法治前沿网版权所有 Power by DedeCms
本站所有资讯来源于网络 如有侵权请联系QQ:723455851 技术支持法治前沿网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