恳求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领导依法为民做主让我有个家
来源:百姓 编辑:百姓 时间:2022-05-05
导读:
我叫冯秀俊,家住南部县南隆镇晓霞路188号,特向各位领导反映如下事实,希望你们核实调查了解,让当年南部县建设局失误造成的错能及时纠正,让我有一个温馨的家。而不是踢皮球一样让我申诉无门,多年不能得到解决。 希望南部县建设局领导真正做到为群众办实
我叫冯秀俊,家住南部县南隆镇晓霞路188号,特向各位领导反映如下事实,希望你们核实调查了解,让当年南部县建设局失误造成的“错”能及时纠正,让我有一个温馨的家。而不是踢皮球一样让我申诉无门,多年不能得到解决。
希望南部县建设局领导真正做到为群众办实事,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中国人民谋幸福的初心和行动。
南部县建设局工作失误,百姓受伤十余年。
我于2006年依法取得国土使用证住宅用地,且在南部县规划建设局局长签字同意的情况下于7月份开始准备建私人住房,并在7月19日,又交了各种税费。后由于住建局工作人员失误,少交了两百多元税费被住建局停建,后严局长答复,先修建,待清理完后补手续。可是修两层后,又被执法大队停建。这时严局长又回复,等一等,很快清理完了,把手续办了再建,这一等就是十多年。
附图:
相关手续和缴费单
南部县城规划区内建房申请审批表
这十多年期间,我找过包括原县委办公室主任袁克均、原县委书记何修礼、原县委书记胡光明、原县委副书记朱仕友,全都批来批去,没能解决问题。
2018年,我向省委第四巡视组反映了情况后,自然资源局领导何芬局长、李长治主任多次与我磋商,但直到巡视组走后却没有具体的处理结果。
2019年-2020年,我又找了省第一巡视组和县政府尹县长,最后又批示到住建局任旭勇局长处。现在却说该处属于县城禁建区,由政府回购。可是回购价格却按十多年前造价收购(40来万元)不然就永远就不管了。这一结果叫我伤心又流泪。他们政府工作失误给我造成的损失,凭什么要我一普通百姓买单?按照法律法规:政府认可了我合法手续和建修事实,就应该做出让我继续修建的决定,如果回购,也应该按照现在市场价格收购,我建设面积400多平方,按照南部县5000元每平方米也应该赔付我200多万。而不是按照造价给我40来万,要算这也只能是补助吧。就在我建房旁边也修建有住宅的房屋二间也一直在正常居住。
附图:
修了二层后被强行停建的楼房,旁边为修建后居住的正常住房
现租住在漏雨的租房屋图片
我的建房损失及合理要求:
由于修建房屋在河边,我在当年光基础就打了十多米深,修挡墙及二层基础楼房总花了四十多万,建房钢管架子和材料损失费用,请人看护3年损失费用,总共花了六十多万。15年前的60多万现在也值200多万了吧!由于欠钱丈夫离我而去,我一直靠打零工贷款维持孩子读书及生活。现在住在被遗弃的四处漏水的房屋。卧室只有4平方米的楼梯间。十多年来更是为房屋停建这事来回奔波,心力交瘁。这些苦难又有谁来理解?不遵从事实出发,进行合理回购,而是以15年前造价回购,难道南部县的领导干部就是这样在为民服务为民办事吗?
我一普通老百姓,支持政府规划建设,感谢政府调查解决,希望领导干部从实际出发,以事实为依据合理回购我的房屋,或让我继续修建拥有一个正常的“家”也希望通过你们媒体的呼吁引起领导重视,尽快解决我长达15年的遗留问题。
以上反映情况全部属实,如有虚假,我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反映:冯秀俊 身份证:512922197302202347 电话:15583038899。
附身份证:
日期:2022年5月5日。
希望南部县建设局领导真正做到为群众办实事,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中国人民谋幸福的初心和行动。
南部县建设局工作失误,百姓受伤十余年。
我于2006年依法取得国土使用证住宅用地,且在南部县规划建设局局长签字同意的情况下于7月份开始准备建私人住房,并在7月19日,又交了各种税费。后由于住建局工作人员失误,少交了两百多元税费被住建局停建,后严局长答复,先修建,待清理完后补手续。可是修两层后,又被执法大队停建。这时严局长又回复,等一等,很快清理完了,把手续办了再建,这一等就是十多年。
附图:
相关手续和缴费单
南部县城规划区内建房申请审批表
2018年,我向省委第四巡视组反映了情况后,自然资源局领导何芬局长、李长治主任多次与我磋商,但直到巡视组走后却没有具体的处理结果。
2019年-2020年,我又找了省第一巡视组和县政府尹县长,最后又批示到住建局任旭勇局长处。现在却说该处属于县城禁建区,由政府回购。可是回购价格却按十多年前造价收购(40来万元)不然就永远就不管了。这一结果叫我伤心又流泪。他们政府工作失误给我造成的损失,凭什么要我一普通百姓买单?按照法律法规:政府认可了我合法手续和建修事实,就应该做出让我继续修建的决定,如果回购,也应该按照现在市场价格收购,我建设面积400多平方,按照南部县5000元每平方米也应该赔付我200多万。而不是按照造价给我40来万,要算这也只能是补助吧。就在我建房旁边也修建有住宅的房屋二间也一直在正常居住。
附图:
修了二层后被强行停建的楼房,旁边为修建后居住的正常住房
现租住在漏雨的租房屋图片
由于修建房屋在河边,我在当年光基础就打了十多米深,修挡墙及二层基础楼房总花了四十多万,建房钢管架子和材料损失费用,请人看护3年损失费用,总共花了六十多万。15年前的60多万现在也值200多万了吧!由于欠钱丈夫离我而去,我一直靠打零工贷款维持孩子读书及生活。现在住在被遗弃的四处漏水的房屋。卧室只有4平方米的楼梯间。十多年来更是为房屋停建这事来回奔波,心力交瘁。这些苦难又有谁来理解?不遵从事实出发,进行合理回购,而是以15年前造价回购,难道南部县的领导干部就是这样在为民服务为民办事吗?
我一普通老百姓,支持政府规划建设,感谢政府调查解决,希望领导干部从实际出发,以事实为依据合理回购我的房屋,或让我继续修建拥有一个正常的“家”也希望通过你们媒体的呼吁引起领导重视,尽快解决我长达15年的遗留问题。
以上反映情况全部属实,如有虚假,我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反映:冯秀俊 身份证:512922197302202347 电话:15583038899。
附身份证:
责任编辑: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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