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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资产仅抵债八十四万元 中江县法院李刚三天如何完成判案?

来源:百姓 编辑:百姓 时间:2024-03-28
导读: 我叫张洪贵,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人,身份证号 510623195610090251 ,电话 13881033011 ,四川省德阳市东方建筑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建筑)法人,以下内容我均有相关证据,我对实名举报的内容愿承担法律责任! 被举报人: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人民法院副
           我叫张洪贵,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人,身份证号510623195610090251,电话13881033011,四川省德阳市东方建筑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建筑)法人,以下内容我均有相关证据,我对实名举报的内容愿承担法律责任!
     
被举报人: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刚、主审法官曾福、执行局法官周勇、执行局法官蒋万荣。
      
举报事实:
     
1999年9月4日,案件在未执行的前提条件下,周勇和蒋万荣提前-个多月在税务局完了各种税费。把东方建筑名下的资产(房和地)先过户给银行,后过户到胡正文(蒋万荣亲岳父)、张玉平、赵忠辉、钟国海等人名下,先办证,后补资料。
     
后1999年11月2日至4日,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刚,法官曾福、周勇等人在办理东方建筑与原中江县东山农村信用合作社借贷案中,李刚违法滥用司法权利,以超十倍的倍数,将价值上千万的资产(包括东方建筑座落于中江县朝阳东路2O3号一环路内的,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土地13亩,综合楼2000多平方及其他生产用房1000多平方和预制厂台坐、施工生产设备等),用来抵消仅仅八十四万元的借贷债务!
      
这明显是一场有预谋的违法犯罪,在李刚等人的违法违规操作下,起诉、受理、评估、执行、办理完成产权过户这些手续,从开庭到执行完毕结案,仅仅三天便将价值一千万资产全部用于八十四万元的借贷抵债,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司法奇迹!更是世纪笑话!
     
事实上,法院从起诉到结案,包括财产评估报告、执行裁定书、调解书及过户等手续,均是李刚等人单方面伪造的,还曾强迫我签字!另外压根就没开庭!
     
价值上千万的资产, 走正常拍卖程序怎么也不止值这点钱,经过李刚、曾福、周勇、蒋万荣等人的违法违规操作,竟仅仅抵债八十四万元,这一系列行为,与强盗何异?与劫匪何异?他们这一行为不是赤裸裸的违法违规吗?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本应为人民群众服务、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为人民群众执行正义,为何中江县人民法院的副院长李刚、及曾福、周勇、蒋万荣三名法官却反而将黑手伸向人民群众,成为罪恶的一方?他们作为法院的一员却知法犯法,他们是否还记得曾经喊出的为人民服务的宣誓?他们还配作为法院的一员吗?
     
事情发生至今已有二十余年,曾经的德阳市“八五"50强企业、优秀先进企业早已倒闭多年。20多年来,我申诉之路坎坷无比,至今尚未有结果,李刚等人的一错再错致使我在经济和精神上均遭受到无比沉重的打击。
     
最高法曾多次强调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恳请各位领导能够成立公安纪委专案组直接介入调查李刚、曾福、周勇、蒋万荣等相关违法违规人员,莫让这些违法人员及机构再自己查自已,这只会让正义永远不会到来。并依法依规对他们进行处置、返还我的财产并合理赔偿我的损失,也希望各位媒体能够将问题曝光,让害群之马无处可藏!

责任编辑: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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