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纪委监委董继文:隐瞒的证据成了谁的“罪证”
来源:百姓 编辑:百姓 时间:2024-01-02
导读:
《监察法》规定:纪委监委机关收集的证据材料可以在刑事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有些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却利用手中的权力,任性执法,想查谁就查谁,以有罪推定的逻辑,炮制了不少冤假错案,造成了冤枉你的人,比你还知道你有多冤枉,倒逼当事人走上了漫长的诉讼马
《监察法》规定:纪委监委机关收集的证据材料可以在刑事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有些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却利用手中的权力,任性执法,想查谁就查谁,以有罪推定的逻辑,炮制了不少冤假错案,造成了“冤枉你的人,比你还知道你有多冤枉”,倒逼当事人走上了漫长的诉讼“马拉松”!
据新蔡县检察院知情人透漏,该县纪委监委第11审查调查室主任董继文(副科级),原来在检察院任职期间,任性地办理了多起冤假错案,被当事人不断投诉的情况下,在2018年纪委监委成立时,董继文又“神通广大”地进入了新蔡县纪委监委,当起了室主任“一把手”的董继文,成了实际上的“一霸手”,工作中的“群言堂”变成了他的“一言堂”,狂妄地走上了违法乱纪的“快车道”。
2022年董继文在办理“新蔡县月亮湾街道一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款发放环节出现的一些问题”调查中,面对新蔡县政府成立的“刘庄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领导小组”(县政法委书记梅前进任组长、月亮湾街道书记梅贵普任副组长,办事处主任梁洪林任成员兼任办公室主任);“月亮湾街道调整征地拆迁安置领导小组”(月亮湾街道书记梁红林任组长;街道干部张宏、李琨任副组长;村支书范小燕任成员)的事实与不顾。
面对调查出的问题,不敢得罪上层领导,主动替领导“分忧”,捏造事实,责任下移,千方百计地寻找“替罪羊”。根据“案情需要”,凭空捏造地杜撰出一份“村级征地拆迁安置领导小组”人员名单,作为村会计的王彦民“幸运”地被董继文“相中”,2022年11月22日,董继文将“王彦民是十里赵村拆迁领导小组成员”,威胁村干部在他“炮制”的证明上加盖了村委公章。就是这样一个董继文“杜撰”出来的伪证,让村会计王彦民成了“玩忽职守和贪污罪”的“罪证”。原来县政府和月亮湾街道办事处官方成立的“两个领导小组文件”被董继文选择性地遗忘了,为当时的领导成功逃避了法律制裁。
随后董继文又“如法炮制”,利用2022年8月16日“早产”的“王彦民是十里赵村拆迁领导小组成员”办事处证明,“加盖”了2022年11月22日“难产”的月亮湾办事处印章。
董继文在完成以上操作之后,又在2022年3月23日打“时间差”式的“越俎代庖”,指示新蔡县鸿鹏测绘公司,出具了实际并不存在的“村拆迁领导小组”“说明”。(测绘公司出具的证明不在显示,查阅资料便知。)
这样董继文成功地完成了王彦民“玩忽职守和贪污罪”的主要犯罪证据。
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柜”,纪检监察干部更不是谁的“打手”。在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巡视的今天,更应该坚持刀刃向内,清除害群之马,坚决防止“灯下黑”,让“两面人”现出原形,不至于成为冤假错案的“始作俑者”。才能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才能永不蒙尘!才能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注:举报人真实性保证书和手持身份证照片另存档
据新蔡县检察院知情人透漏,该县纪委监委第11审查调查室主任董继文(副科级),原来在检察院任职期间,任性地办理了多起冤假错案,被当事人不断投诉的情况下,在2018年纪委监委成立时,董继文又“神通广大”地进入了新蔡县纪委监委,当起了室主任“一把手”的董继文,成了实际上的“一霸手”,工作中的“群言堂”变成了他的“一言堂”,狂妄地走上了违法乱纪的“快车道”。
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柜”,纪检监察干部更不是谁的“打手”。在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巡视的今天,更应该坚持刀刃向内,清除害群之马,坚决防止“灯下黑”,让“两面人”现出原形,不至于成为冤假错案的“始作俑者”。才能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才能永不蒙尘!才能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注:举报人真实性保证书和手持身份证照片另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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