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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咸宁市:司法不公枉法判案,导致错案最终由谁买单

来源:百姓 编辑:百姓 时间:2023-09-06
导读: 实名举报湖北省咸宁市原应急管理局局长郑某拖欠农民工程款不给勾结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倪某官官相护干预司法枉法判案的罔顾事实。 举报人皮远享,男,汉族,1962年11月16日出生,现龄61岁,湖北咸宁嘉鱼县人,现暂住咸宁市咸安区温泉办事处邮电路(金信花园B4-30
       实名举报湖北省咸宁市原应急管理局局长郑某拖欠农民工程款不给勾结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倪某官官相护干预司法枉法判案的罔顾事实。
      举报人皮远享,男,汉族,1962年11月16日出生,现龄61岁,湖北咸宁嘉鱼县人,现暂住咸宁市咸安区温泉办事处邮电路(金信花园B4-301号),联系电话:13807241888
    身份证号:422322196211160090
      被举报人:郑耀英(原应急管理局局长)
      被举报人:倪国武(原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举报咸宁市原应急管理局局长郑耀英拖欠农民工工资欺压百姓的罔顾事实
   2012年咸宁市应急管理局(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其下属单位咸宁市安全技术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大楼的8-12楼办公用房进行装修及外围工程建设,我作为该项目工程的实际投资者、建设者,金额垫资近500万元。2012年11月工程竣工后,市安监局迟迟不给我结算工程款。2013年市安监局两次请我参加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结算工程款时间。
       然而,会后一直都未进行结算。经我多次催讨、说好话,于2013年11月至2017年市安监局仅支付工程款196万元,仍欠300多万元,作为一个农民工只知道一个道理就是做完工程就该结算工资和工程款,因为我的下面还有无数个农民工家属还等着钱养家糊口。整个事件起因是由于当时的咸宁原应急管理局局长郑耀英不作为乱作为,不顾人民群众的疾苦,不管人民的死活,典型的血吸虫,专吸老百姓身上的鲜血,郑耀英不是党和国家培养的好领导,他简直就是一个没心没肺的白眼狼,他才是事件的杀人凶手,导致老百姓遭受折磨和苦难,害的我家破人亡,妻离子散,负债累累,精神崩溃,简直生不如死,他才是罪魁祸首,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一个连小学生就明白的事理却被他(郑耀英串通市中院原院长倪国武一起合谋伸出魔掌欺压老百姓,就连他们下属都敢怒不敢言,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阐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党员干部要多关注民主,心系百姓。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关注民情、致力民生。
      为了维护我的合法权益也是想尽快尽早收回我辛辛苦苦挣来的血汗钱,只好求助司法援助,因此将咸宁市应急管理局告上了法庭,哪知道官司一打反而拖了几年,不仅没收到工程款,反而还受到司法的迫害,如今的司法太腐败,官官相护,如今社会简直乱套了,农民工辛辛苦苦挣来的血汗钱就这样打水漂了,良心何在。事情经过得从2017年5月至2021年先后5次向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咸宁中院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省高院)上诉。同一案件经过两次一审、两次二审(其中一审胜诉一次,二审全部胜诉)。2021年我和咸宁市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应急局)同时向省高院上诉。4月,省高院指定咸宁中院再审。在此需要说明一点,2021年春节前,我找当时时任市应急局局长郑耀英讨要有效判决书工程款时,郑耀英说现在还不能给你,因为我(郑)在找中院院长倪贵武走院长通道申请再审,原来郑耀英夫人也在法院工作,他们搞官官相位,因此他们利用手中权力与原咸宁中院院长倪贵武一起插手干预该案件,咸宁中院撤销咸宁中院(2020)鄂红民终1545号民事判决和湖北省咸安区人民法院(2020)鄂1202民初184号民事判决。
       作出将本应由市应急局和服务中心支付给我的装修工程款作为抵销怡宁酒店所欠服务中心租金及利息款。在此说明一下,一审法院认为“皮远享作为债权受让人具有主张案涉装修工程款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因此,市应急局和服务中心应共同承担案涉装修工程款。
       关于欠付装修工程款的金额问题,咸宁方圆造价司法鉴定所【2018】造鉴字第007号鉴定结论等判决:市应急局和技术服务中心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支皮远享装修工程款1731222.46元,并承担资金占用费。而且,几年来市应急局和技术服务中心办公用房的冷水、热水都是我垫付的,市应急局分文未付给我过。在此说明一下,在这期间我同原湖北怡宁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宁酒店)董事长(姜胜)打了一场官司(他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资产),我于2013年1月起诉了姜,一审我胜,二审姜胜。【(2015)】鄂咸宁中民终字第1101号判决书】,二是爱尔文装饰装修公司。需说明的是,当时两个公司负责装修。一是名仕装修公司负责安监局八至十二楼办公室装修(只包人工工资)。二是爱尔文装修公司负责酒店装修及安监局八至十二楼所有材料以及安监局外围工程。后爱尔文诉我和怡宁酒店装修合同一案中,双方达成(2014)鄂咸安民初字第04689民事调解书。上述判决书和调解书可以证明的是,我个人承担该装修的全部债务,与怡宁酒店在法律身份上已剥离开来,二者不能混为一谈。正是基于之前的协议,我认为工程款由其结算,故承担了因该案涉装修工程所产生债务,因此其作为实际施工人已因涉工程向其债权人履行了义务,则其理应享有主张案涉工程款的权利,否则对其明显有失公平。此外,若认定我无权主张工程款或者工程款可以被租金抵销,那么请问是否涉及对原有关生效判决的改变?
       以上事实不难看出,咸宁中院再审判决大有人为因素,是典型的罔顾事实的枉法判案,颠倒黑白。这里面本身就存在猫腻和不可告人的事情。在此,我还要请问市应急局将本应支付给我的财政专项装修工程款挪作抵销怡宁酒店租金等,那么装修工程款又用在什么地方去了呢?我请求领导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二、咸宁中院院长倪贵武干预司法枉法判案,颠倒黑白,践踏法律天平,导致我一家倾家荡产,负债累累,一贫如洗
       由于咸宁中院枉法判案,我所投入装修工程款近500万元(找银行贷款和个人高息借款),只收回196万元,市应急局还欠我300多万元。为了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部份个人借款,我将自建一栋320平方米私房以50万元低价卖了,另一套私房30多万卖了,车库11万也卖了,另两部小车也低债了。因欠爱尔文装修公司装修款,咸宁中院指定由通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将我的所有银行卡冻结,直到2022年6月份通城法院裁定,每月给我1500元的生活费,我现在靠女儿在温泉给我租了一套房子暂住才有了安身之地,由于咸宁中院枉法判案,导致我倾家荡产、负债累累、一贫如洗、苟且偷生。我也由案前衣食无忧的小康户变成如今的光蛋户,如今反而背债300多万元,谁之过,请给我一个公正评判。
        党和国家领导人一再强调:每一名法院干警都要牢记党和人民重托,人民法院是人民的法院,必须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秉公办案,减少社会矛盾。我们要吸取血的教训,不能让悲剧重演,前不久发生在湖北十堰的惨祸与我案情十分相似,也属于劳动纠纷欠薪问题,人民法院政商勾结、沆瀣一气,致使那些弱势群体屡屡败诉!造成我们有苦无处诉,有冤无处申,所以农民工太难了,当一个人绝望之际只有走极端,掏出刀具绑定炸弹与那些没有良知的官员和法官同归于尽。
               (原怡宁酒店旧址)
        三、因此我强烈要求各级党委、人大、纪委监委和司法等相关部门为我主持公道、伸张正义
        工程施工之时所产生的费用均要我来承担,现要支付工程款时却将工程款债务与第三人之前的债务关系进行抵销,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而且咸宁中院支持违约方、不讲诚信方,反而打压守约方、诚信方,做出罔顾事实的枉法判案行为。
        四、明知是一个人情案是错案,让老百姓蒙受经济损失法院为什么不纠正?
        2021年9月6日一大清早接到咸宁市中院分管立案庭的赵志诚(据说他的身份是中院党组成员之一)的电话,要我立即赶往中院于是我三步当两步去了中院大厅,赵专委等人询问了一下我最近处境,并安慰我不要冲动不要过激,而且还说中院大部分人都说我的这个案子的确判的不公,属于冤枉的错案,而且大错特错,他还说此案在短时间内不容易翻盘,除非等待这一届审判委员会换届再重新新审,才有纠错的可能性。
        伟大领袖毛主席曾经讲过一句话:“知错就改”俗话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大方承认过去一些错误,并在之后积极修正改进,这才是一个国家富强民族之复兴之道,也是告慰人民之理。
       司法腐败是最大的腐败,枉法判案就是司法腐败。司法腐败严重地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严重地伤害了人民群众感情,严重地破坏了法律的严肃性,司法腐败使国家集体、个人的合法资产遭受巨大的损失。他们利用手中权力,官官相护、徇私枉法,把审判权当做谋取私利的工具,从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沦为法律秩序的践踏者,严重破坏司法公信力。党的二十大明确指出,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然而对我来讲,咸宁中院再审案件所作出的判决,让我一点都感受不到公平正义,而是搞官官相护、搞“灯下黑”、搞枉法判案,以致我倾家荡产、负债累累、一贫如洗。我生活窘迫、讨债不离门、凄凉状况已无法形容,这样的日子还不知道要走多远。
        我是一名共产党员,我坚信在中国共产党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坚强领导下,司法腐败迟早要铲除,政法系统干部队伍中搞司法腐败的人终究要受到党纪国法的处理。因此,我勇敢地站出来,举报咸宁中院院长倪国武为首法官插手干预司法案件,搞枉法判案的问题。“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得民心者才能得天下”这是千古不变的铁律。党要加强对司法的全面统一领导,对司法机关不公正的裁判决要及时督促纠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绝不能让司法机关独立办案变成独立王国,肆无忌惮地违法执法、贪赃枉法,对违法执法、贪赃枉法、不作为乱作为的司法工作人员必须要严惩不贷,只有这样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国家才能稳定发展、人民才能幸福生活、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我的实名举报,希望得到社会广泛关注;希望引起各级党委、人大、纪委监委和各级司法部门高度重视;希望舆论界予以披露,为我申张正义、正本清源、还我公道;希望纪委监委部门,严肃查处咸宁市应急管理局将办公大楼财政专项装修工程款挪作抵销怡宁酒店欠租问题;希望有关部门严肃处理咸宁中院枉法判案的腐败问题。枉法得不到追责,本身就是枉法!

       诉求①
       通过几次官司举报人都有理胜诉,明明是一场赢官司为什么中院院长倪国武一次二次出来干预司法。
       诉求②
       请求人民政府出面协调帮我讨回公道挽回我的一切经济损失。(我已经山穷水尽吃了上餐无下餐,走投无路了)
      诉求③
      帮我解除所有银行卡的限制(我是受害者,我身患重病,法院还将我医保卡都要冻结,那我只好死路一条,王法在哪里。法院不顾老百姓生死的行为就是违法)
       恳请政府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将枉法裁判的腐败法官坚决清除出法官队伍,让老百姓真正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做实“公正与效率”主题结合起来,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到实处,坚持实事求是,理应听真话查实情办真事,坚决纠正枉法裁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是一句口号,为官者要多想想如何为民办实事。一定要通过调研发现真情况、解决真问题,把屁股端端的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贴近群众利益,真正做到为民所想,民有所盼,政有所为。
       举报人:皮远亨
      2023年6月 7 日
      电话:13807241888








 
责任编辑: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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