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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公司下属龙建路桥第三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

来源:百姓 编辑:百姓 时间:2025-01-06
导读: 我是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新华乡新安村村民,是农民工领班,现实名举报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省龙建三公司)原会计孙某(已被调离原岗位)和原项目经理王某胜(已被公司开除)二人涉嫌以我的名义作假账支取黑龙江省龙建三公司
          我是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新华乡新安村村民,是农民工领班,现实名举报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省龙建三公司”)原会计孙某(已被调离原岗位)和原项目经理王某胜(已被公司开除)二人涉嫌以我的名义作假账支取“黑龙江省龙建三公司”大量劳务费(资金),非法贪污“黑龙江省龙建三公司”数千万财产,致使拖欠我们农民工工资十多年,至今仍欠我们农民工工资266.4万元加上机械费32万元共计298.4万元到现在为止未给付。
     
“黑龙江省龙建三公司”是个什么性质公司呢?此公司在网上企业查询系统显示,他是由“龙建路桥有限公司”100%控股,“龙建路桥有限公司”又是“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省建投”)44.02%控股,“黑龙江省建投”又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黑龙江省国资委”)100%控股,也就是说“黑龙江省龙建三公司”是标准的国企。国有企业不仅仅要为社会创造经济效益还要担负起社会责任!而“黑龙江省龙建三公司”在创造经济效益同时是否担负起社会责任呢?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指出:“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第三十一条指出:“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
    
事实经过:
    
第一、1998年9月我带领二百多名农民工为“黑龙江省龙建三公司”进行公路修建。公路修建项目经理是王某胜和傲某臣,该项目的会计是孙某。公路修建工程结束后,“黑龙江省龙建三公司”共计应付我们农民工工资438万元,当时只给付171.6万元。仍欠付266.4万元至今未能给付(其中“大齐线”欠款150万元、“哈绥线”欠款36.4万元、“方哈线”欠款80万元)。
    
“黑龙江省龙建三公司”之所以至今不能给付我们农民工的上述工资,其主要原因是孙某和王某胜二人以我的名义作假账涉嫌非法贪污侵占“黑龙江省龙建三公司”数千万劳务费(资金)。“黑龙江省龙建三公司”信访办刘某宇提供给涉诉法院的《2003年自选科目余额表》(两张)及记账凭证(两张)可以证实。
     
第二、我于2020年1月17日和“黑龙江省龙建三公司”苗某龙处长、信访办主任刘某宇、三处的保安队长及财务三人一起,在三处方正至哈尔滨段、呼兰至绥化高速公路1V-6标段(康金井)的手写财务账面2003年至2004年贪污“黑龙江省龙建三公司”公款2000万(电脑账目被孙某和王某胜采用电脑木马病毒消掉)电脑现存放在“黑龙江省龙建三公司”地下仓库。上查对到孙某和王某胜以我的名义做假借款账,总金额为115万元人民币,其中:“方哈”2003年8月25日“借款”24万和10万两笔、“方哈”2003年6月30日“借款”21万元呼兰至绥化高速公路1V-6标段2000年12月31日“借款”23万元,另有多笔“借款”37万元。
    
第三、我曾去“黑龙江省龙建三公司”要账,“黑龙江省龙建三公司”的总经理苗某龙要看看大齐线的账,但当时三处处长孙某志、财务科长张某春及信访办主任刘某宇说什么也不让看账,其理由是孙某在“大齐线”在以马振富的名义支取在2003年至2004年期间以自选科目余额表油料款、材料费、贪污1200万。
    
以上是“黑龙江省龙建三公司”内部管理混乱,领导、会计贪污成风,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266.4万元至今未支付的经过。
    
第四、要款期间我还把“黑龙江省龙建三公司”起诉到法院,法院以我要款的时间超过2年,过了诉讼时效为由驳回我的诉讼请求,可是,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坚持要款,从没有间断过啊!对此我以向检察院提交抗诉申请书。

 

      2024年11月15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 公安部 、民政部 、司法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农业农村部 、中国人民银行、 全国总工会 。联合下发了“人社部发〔2024〕80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的意见》。《意见》强调要完善根治欠薪长效机制,优化运行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持续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
  
《意见》第六条指出:“保障劳动报酬等权益。完善根治欠薪长效机制,优化运行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以工程建设等领域为重点持续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依法查处欠薪违法行为。
    
“黑龙江省龙建三公司”在支付农民工工资事上让我们看到还有许多单位还没有做到怎么为群众办实事!
    
我们农民工辛辛苦苦给干完活,工资没有全额拿到。国家的政策一直强调要保证农民工的权益不受伤害,可这么好的政策为何到“黑龙江省龙建三公司”行不通?为什么国家三令五申的规章制度到了“黑龙江省龙建三公司”就得不到很好的落实?!
   
现在很多领导多次提到“人民至上!”作为国企的“黑龙江省龙建三公司”在克扣我们农民工辛辛苦苦的血汗钱时,是否想到了“人民至上”!
    
新的一年春节又要到了,一年又要结束了!我们农民工的讨薪之路不知走到何时才能结束!
    
我们恳请政府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关注我们农民工欠薪的问题!帮我们讨回我们的血汗钱,我们所反映的情况全部属实,如不属实愿承担全部责任。

     实名举报人:马振富

 

 

 

 

 

 

 

 

 

 

 

 

 

 


责任编辑: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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