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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漯河:拆迁补偿款拖延六年之久,如今还阻碍重重

来源:百姓 编辑:百姓 时间:2022-12-27
导读: 拆迁补偿款被一些别有用心之人,相互勾结设置重重障碍,如今拆迁了已经六七年,赔偿款还不能发放到位,而这些设置障碍之人其中有原镇长、现任武装部长及所纠结的一些社会闲杂人员。 河南省漯河市舞阳县马村乡关东村潘东海,于2006年6月28日与甲方:漯河市源
       拆迁补偿款被一些别有用心之人,相互勾结设置重重障碍,如今拆迁了已经六七年,赔偿款还不能发放到位,而这些设置障碍之人其中有原镇长、现任武装部长及所纠结的一些社会闲杂人员。
         
      河南省漯河市舞阳县马村乡关东村潘东海,于2006年6月28日与甲方:漯河市源汇区空冢郭镇叶岗村村委会;乙方:源汇区空冢郭镇叶岗村第八村民小组;丙方:漯河市鑫中化工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土地租赁转让合同》,将源汇区空冢郭乡叶岗村集体土地,村南107国道以东20亩土地,原漯河市鑫中化工有限公司所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书》转让给潘东海,此合同约定,如有国家大型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土地由此受到损失在赔偿时土地归乙方所有,地上附属物归丙方(即丁方潘东海)所有。可,2016年该地块被征用,而在附属物赔偿上无论时任乡长、现任主要负责人镇武装部长都勾结一些毫无相干之人设置重重障碍。
  
       2022年12月12日媒体见到反映人潘东海,据他讲:“我于2005年11月份承接了位于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空冢郭镇(原空冢郭乡)叶岗村村南107国道东,原漯河市鑫中化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因工程一期、二期全部垫资,漯河市鑫中化工有限公司未能按合同约定付款及无能力继续履行土地租赁合同义务,漯河市源汇区空冢郭镇叶岗村时任村副主任郭自英受漯河市鑫中化工有限公司及法人付志中委托全权处理漯河市鑫中化工有限公司地上建筑物及土地租赁等,在漯河市地质队招待所,甲方:源汇区空冢郭镇叶岗村村委会;乙方:源汇区空冢郭镇叶岗村第八村民小组;丙方:漯河市鑫中化工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郭自英;丁方:潘东海,四方达成协议,决定2005年11月2日出租给原漯河市鑫中化工有限公司所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终止,转让租赁给潘东海,原土地租赁合同书所规定履行的一切债权、债务转让给承接方潘东海,原漯河市鑫中化工有限公司对外债权、债务以2006年6月28日上午签订的《清算纪要》为准,在《土地租赁合同》中第十四条约定的,如国家有大型建设项目需要占用所租赁土地由此受到的损失在赔偿时土地归乙方所有,一切建筑、设施、设备归丙方所有(即已属于丁方)。
  
       2016年该租赁土地被征用,可在我的建筑、设施、设备等附属物赔偿时,时任空冢郭乡乡长吴学民勾结一些与本土地租赁合同无任何关联的人员进行百般刁难,意欲从中捞取好处,评估了一半附属物价值就200多万,而在吴学民几番操作后也改成1206338元,(酒后他在其办公室透漏,在场的有吕新华、谢海波)评估公司也承认首次评估200多万,后来吴学民又叫她们改成1206338元的,而那份200多万的评估报告现在在哪里至今是个迷,而未给评估部分找吴学民及源汇区委书记王奇山都没给处理结果。而改过的1206338元的评估报告我也一直没有见到,吴学民却说评估了934576元,直到2022年12月7日我才拿到评估报告,钱至今没有赔偿到位。
                
       2020年11月份,我80多岁的老父亲得知此事后找到吴学民办公室索要赔偿款,被吴学民辱骂,因一时想不开喝了农药,被120拉到漯河市第二附属医院,在途中吴学民还打电话进行威胁,我父亲经过几天抢救暂时脱离了危险,可没几天还是离开了人世。因评估报告做了手脚,及未评估部分太多,2022年6月1日我们在空冢郭镇谈,他们答应给126万我没同接受,2022年6月2日再次协商又没有说成,因2021年曾再漯河市纪委立案,2022年7月8日在市纪委也没说成,2022年7月19日继续谈也没有结果,2022年7月17日联系源汇区区委书记王奇山,2022年7月20日王奇山承诺先给40万可到现在也没拿到。

2022年7月19日与吴学民部分通话录音
       吴学民:(以下简称吴)你不是找大领导了吗,我也不知道你找的谁,你告我嘞,市纪委还找我调查嘞,你也别跟我联系了,就这吧,你也别给我打电话,该找谁找谁吧
潘东海:(以下简称潘)那你怎么不给我
      吴:哪个兔孙把着不给你
      潘:那你光说给在哪呢
      吴:等纪委调查我结束再说吧
      2022年12月6日与空冢郭镇武装部黄部长通电话,黄部长:当时评估情况你不知道?评估的不止120万,这个事我知道。他还表示:钱都在我这里,他们都过来要钱,(几个毫不相干的人)。他还提出将我在厂里的价值几十万元成品钢结构挪开,可第二天我去看时成品钢结构框架已经被破坏,当时便报了警,问黄部长他矢口否认,是谁破坏的大家都心知肚明,而黄部长再次提出叫我和那几个不相干之人见面,要将给我的补偿款分掉。本来很简单的一个征地附属物赔偿被这几个人利用手中权力百般刁难,如今拆迁已经过去六七年,拆迁款还没拿到手里。”

2022年12月6日与空冢郭镇武装部黄部长通话录音
     黄部长:(以下简称黄)这事赶紧说这,把钱分分妥了
      潘:吴学民背着我把我的东西评估一半,到现在评估报告都没给我,也没叫我见,郭自宾盖了个猪圈,他是应付拆迁他把我的大门给我推倒那是六千多,他还没陪我嘞,我给陈会林就不认识
       03:49潘:吴学民牵头了,我的东西一是一二是二全部给我登记上,找评估公司得叫我知道,得叫我签字,得叫我认可
      04:10黄:那你说这个评估公司,评估你都不知道吗
      潘:我到现在都不知道,评估报告到现在也没给我,在他办公室那天中午喝醉了晕乎乎的我问他他没法弄了他给我说评了200多万,我逼他没门了他说280多万,吕新华、谢海波也知道,我后来找到评估公司那女的跟我说200多万评了了,评估报告没给你?这后来俺不知道又叫给你改改又改成了120多万
       06:15黄:我给你说,你那个不止这125万我知道
       潘:第一次评估的280万,又叫改成120万了
       08:28黄:再一个那个谁呀,那天我给付志中他闺女打个电话,付志中他闺女说这个钱,你盖那个中鑫化工她说钱都给过你了,不欠你的钱,他说当时转让手续都是假的,签名也是假的
11:03黄:现在我们准备把厂拆了,你有啥意见
      潘:我的那个钢构架给我弄哪?
      黄:钢构架是你的?
      潘:那不是我的谁的?
      黄:钢构架郭自宾说是他的
      潘:他的他把手续拿过来
      黄:钢构架是你的,钢构架放那可以给你往一边挪挪中不中,给你往前挪挪,不拆往边挪挪,还是原来钢构架,不影响你钢构架完整
      潘:中
      黄:你也同意挪挪,但是不会给你毁了
       2022年12月21日09:36媒体联系现在负责潘东海厂房拆迁补偿的空冢郭镇武装部黄部长手机无人接听,以短信了解情况也没有收到回复。
        09:44又联系源汇区区委王书记,王书记称不知道此事。
      2022年12月7日与空冢郭镇武装部黄部长通话录音:
      黄部长:(以下简称黄)领导安排的协调会叫你们几个都过去
      潘东海:(以下简称潘)都谁呀
      黄:俺副区长专门安排的去开个会
      潘:跟谁去协调?
     黄:你们几个嘛
     潘:我跟谁呀
     黄:付志中、你、陈会林还有郭自宾(音)
     潘:还有谁呀
     黄:没谁了
      潘:我跟他没啥,协调啥
      黄:那你跟他们咋会没啥呢,你几个不都有牵扯吗
      潘:我再问你个事,我那钢构件成品东西,那是谁领着昨天给我推了,弄个稀巴烂
       黄:你下午过去看看谁弄的,我也不知道
       潘:我那成品东西定做时几十万
       黄:下午开会时候就知道了,我也不知道谁弄的,我也不清楚
        潘:报警了叫派出所查了
        黄:中啊中,到时候咋弄先过去吧,刚好领导想把你这事给你们说准
       潘:哪个领导啊
       黄:是咱的常副区长
      潘:不是王奇山我不见,王奇山承诺先给我四十万到现在也没给,我和其他人见面有啥意思
      黄:你看领导想给你见个面把事给你们说说
      潘:王奇山说的第二个星期我去见他不见我,说所有空冢郭的不接见,现在又过来个区长,咋给我协调,跟谁协调,我和任何人也没有关系,给我协调啥
      黄:我给你们几个都打电话了,人家都去你有啥事说说不就中了,早晚钱是你的,说清楚,跟区长说说,你不见那咋弄啊
       潘:我见王奇山了,王奇山说先给我四十万先叫我花着,到现在他也没给我,到了下个星期三,三四点去排队了他不接见我,他说凡是空冢郭的事都不接
      黄:关键是你这法院都没判清楚,你叫王书记咋给你拍了
     潘:那你叫法院判清楚不就行了
     黄:我会管着法院了,你是当事人你可以去督促
     潘:现在是法制社会,我的东西好好的没通过,我给给我弄个稀巴烂
     黄:下午去了一块说说多好嘞
     潘:下星期见了王奇山再说吧
     黄:下午专门给你们机会叫你说事,你都不去
     潘:我跟任何人没有关系,谁拿着法院东西只管执行我了
     黄:你去不去吧,你说吧
     潘:王奇山知道了我去,王奇山不知道我不去
     黄:王书记现在专门委托个区长办这个事你不去,你咋弄啊
     潘:你把王奇山委托发给我
     黄:我给你说老潘,现在给你机会叫你说嘞,你要不去说你这机会就错过了,可别说没给你机会
     潘:五六年不说,到这时给我说了,多少年了,我的多少钱,我的几百万
     黄:法院现在没判清楚呢
     潘:没判清楚跟谁谈了,跟谁说啥了
     黄:你不来是不是?你来不来呀
     潘:我好好的东西你们给我弄弄
     黄:你来不来
     潘:我去,我去源汇区政府 
        拆迁的补偿应该在被拆迁人搬迁之前到位。即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
        这是拆迁工作中重要的一项原则,不能违背。
       1、如果选择的以货币安置形式赔偿的,在签完货币安置协议后,房屋动迁以前就会发放补偿款;
       2、如果选择的以房屋置换(赔偿安置房)形式赔偿的,在签完房屋安置协议后,房屋动迁以前会一次性补偿1-2年的过渡费用,如果1-2年到期后安置房仍未交付的,会按协议再次补偿过渡费用。二、先补偿后搬迁是法定顺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四款:“征用土地的各项花费应当自征地赔偿、安置方案准许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支付。”《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先补偿后搬迁】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第二十八条【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我国法律为了保证被拆迁人的利益,明确规定了“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被拆迁人在搬迁之前就应当收到补偿款。
       按政策应该是先补偿后拆迁,可潘东海的厂房已经拆迁了六七年,拆迁补偿还没到位让人匪夷所思,源汇区委书记称不知道,原空冢郭镇长现源汇区政法委副书记吴学民的等纪委调查后再说吧,而现在负责人空冢郭镇武装部黄部长及他口中几个毫不相干要分补偿款的人,为什么会找黄部长分补偿款?黄部长自称联系付某某的女儿,想达到什么目的?在《土地租赁转让合同》及《清算纪要》里属于潘东海承担的都已经核算清楚,里边也没有看到黄部长说的这几个人的名字,可黄部长为什么说这些人找他要分补偿款?还有黄部长口中的常副区长又是何许人?为什么也在积极参与?而那几个人如果真的和潘东海有经济纠纷为什么不找当事人或走司法途径?
     
      为此媒体向北京市退休的一位同志请教,在看过资料、听过录音等,得知赔偿款还没到拆迁户手里,而且现在还在受到重重阻碍时表示:六七年了还不能赔偿到位实属罕见,从黄部长话里也能看出钱已经到了空冢郭镇了,只是他们没有赔偿给拆迁户。对原空冢郭镇长吴学民、现负责人武装部黄部长及其口中的常副区长等人积极为那几个毫不相干的人“协调”分补偿款似乎是想从中得到些什么。本来聘请评估公司要双方认可,而做评估时不仅没有通知拆迁户而且还有很多附属物没有评估就太过分了,这就是损害群众利益。而钢构架被损坏明显是某些人提出不合理要求被群众拒绝后气急败坏的表现,从而看出这些人对群众有极强的破坏力。当地省、市纪委也应该介入调查。
                  
      “事出反常必有妖”占地拆迁,被拆迁人积极主动配合,可在赔偿时却遭到重重阻碍,而且被拖延了近七年,如今还在设置障碍要瓜分了这笔赔偿款,难道事不成决不罢休?对此我们将继续关注。

责任编辑: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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