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人员查询
您的当前位置:法治前沿网|始终站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服务民生 > 法治纵横 > 法治动态 >

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法院:涉嫌包庇诈骗犯罪、枉法裁判!

来源:未知 编辑:小爱 时间:2022-06-08
导读: 国家发展的动力来自于人民群众,国家发展的目标在于造福于民群众,牢固树立服务群众的大局观念,切实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政法工作人员义不容辞的使命和责任。我国政法系统教育整顿工作刚刚结
        国家发展的动力来自于人 民群众,国家发展的目标在于造福于民群众,牢固树立服务群众的大局观念,切实做到让人 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人 民法 院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政法工作人员义不容辞的使命和责任。我国政法系统教育整顿工作刚刚结束,通过此次教育整顿,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深刻查找了问题存在,我们法 院办的每一起案件无不关乎社会全局和谐稳定,关乎人 民群众切身利益。然而,至今我们个别法 院、个别法官却不能以案为鉴,吸取反面典型案例的惨痛教训,防微杜渐,爱惜名誉。

     农民工吕海坤在烟台市蓬莱区法 院的所谓劳动争议案,实际是一桩工程诈骗案,南通长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南通长城)法人蒋某宝,将公司资质和营业执照给了由李某石、丁某义组成的诈骗集团,其成员梅某峰、吴连波按李某石所设计套路陷阱进行工程诈骗。烟台市蓬莱区法 院的徇私枉法,乱作为,弄权谋私,突破社会公平正义底线,致使农民工吕海坤等人欲哭无泪。
              
 

       蓬莱区法 院法官王某娜、王某滥用职权,为诈骗犯罪进行包庇、编造伪证、枉法判决
第一次蓬莱区法 院主审吕海坤案的是法官王某娜,对李某石、丁某义否认《南通长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蓬莱工地经营管理决定》和《工程结算统计表》不承认,理由是公章不是南通长城的公章,丁某义的答辩前后矛盾,漏洞百出,被吕海坤的律师祝鹏程问的无法辩解。丁某义的不打自招,承认自己有二枚公章,但没有这枚章,祝律师讲任何的单位都没有二枚章,若有二枚章就涉嫌是私刻的公章。丁说他们的两枚公章都是公 安机关给刻制、备案的公章。祝律师要求将两枚公 安机关备案的公章进行质证,是那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授权,那家公 安机关刻制。这是根本不存在的事情,要求法官王某娜追究丁某义私刻公章的刑事犯罪和用私刻公章进行诈骗的刑事犯罪。王某娜不但没有追究李某石、丁某义私刻公章和法人章的刑事犯罪,为了给李某石、丁某义解套,便将公 安机关从中国建设银行南通支行调来南通长城预留印鉴藏了起来,又让李某石、丁某义私刻一枚公 安机关印章备案的公章,将南通长城现用的公章盖在上面,在盖上私刻的公 安机关印鉴,来证明南通长城现用的公章是真的,南通不承认的,那枚公章是假的。法官王某主审了其他五人的上诉,同样承认由李某石、丁某义用私刻公 安机关公章制作的伪证,否掉了《南通长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蓬莱工地经营管理决定》和《3#、14#楼工程结算统计表》的真实存在,作出枉法判决。众人不服上诉到烟台中院,中院的法官依某国经审理确认到法官王某娜、王某罔顾事实严重的违背法庭规定滥用职权所作出的错误判给予否定,作出发回重审的判决。并警告李某石不要挑战法律红线,在违法上更进一步接近犯罪。
       吕海坤及律师、代理人在主张自己合理权益时均遭遇到蓬莱区法 院无理、强硬、傲慢的对待。蓬莱区法 院的门难进、人难见,脸难看,大耍淫威,跑三天五日见不到办案法官更是家常便饭。
       烟台市蓬莱区法 院枉法裁判严重践踏了法律的尊严以及人 民法 院的公信力。致使吕海坤在申诉过程中经济更加雪上加霜,痛苦欲绝、欲哭无泪。蓬莱区法 院涉嫌徇私枉法,办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充当诈骗犯罪分子的保护伞。蓬莱区法 院是司法腐败的真正凶手,相关人 民法 院法官弄权谋私、执行不廉,消极懈怠乱作为最重要因素。上海市高级法 院集体徇私枉法、集体嫖娼;深圳、青岛等法 院院长与几个女人一床同睡;湖南永州一男子持冲锋枪突袭法 院,致法官大人集体遇难的教训是否应值得深思呢? 责任人是司法系统的败类,是人 民百姓的大敌。

        蓬莱法 院法官李某云为贪赃枉法无所不用其能!
        这10名农民工拿着依某国法官的二审裁决,看到真正的人 民法官的公平公正的执法作为,心里总算看到光明,满以为这回到蓬莱讨回垫款和工资,高兴的等待重审,那知道又是被司法迫害的开始。
       重审法官李某云、滥用职权到极点,编造莫须有的理由和事实,作出罔顾事实的枉法判决,未审即判,取消司法援助中心指派的帮助十名农民工的维权律师代理资格,不允许农民工有律师参加庭审,给农民工进行辩护,枉法至极。
        二审裁定发回重审,农民工都怀着希望,三年的维权所支出的,有的人诉讼成本高于诉讼所求,但在依某国法官的裁决书上看到了法官的公平、公正,满以为重审法官会按二审法 院裁决书上的要求,依法公平、公正的审判,然而,现实又无情的打击了农民工。
        蓬莱区法 院重审法官李某云第一个开庭的便是吕海坤,当吕海坤向法庭宣读重审上诉状时,被李某云制止,理由是她已经看过了,吕海坤在二审时上诉状内容她已经知道,法官李某云:“我问什么答什么,不问的不需要回答。”接着李某云按着李某石所编造的谎言对吕海坤进行询问,可事实总归事实,编造的总有漏洞,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给农民工维权律师曲以军(从仲裁就是由他帮助维权的律师)在法庭拿出让李晶石无法进行狡辩的证据。
        在劳动关系的确认中,律师曲以军进行了有力的举证,对曲律师所提出的5点可疑,李某石、丁某义无法解释和回答。李某云见这种情况便宣布休庭,将吕海坤的案先放下,审其他九人的案,因性质一样只是金额不同,于是便将九人案放在一起审理,让大家都不敢想的是,李某云竟滥用职权,枉法到让人都不敢想像的程度,她先来个未审即判,将吕海坤打成第三人,取消曲以军律师给李西鹏等九人代理资格,理由是经合议庭讨论决定,不允许曲以军为其他农民工代理,曲律师问,我是司法局指派的为这十名农民工维权的律师,请法官拿出不允许我为农民工代理的法律条款。李某云讲,经合议庭研讨,由院领导批准,取消曲以军为其九人的代理资格和权力,原告可以再另找代理人。曲律师就这样的被赶出法庭。这些只知道干活的农民工,在没有律师代理的情况下,李素云诱导农民工,将吕海坤打成被告。农民虽不懂法,但他们却非常的尊重事实,问李素云,你让我们告吕海坤你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我们都是给南通长城干活的工人,我们所干出来的工程款都被吴连波、丁祝义、梅玉峰从蓬建结算走了,没给吕海坤一分钱,你让我们告吕海坤,向他要工资依据何在?工人拒绝了李素云的诱导,逼得农民工在法庭上发声痛哭说:“那是我们的血汗钱,已经三年了,劳动仲裁一审二审重审,我的诉讼成本超出了我的诉求。”法官李某云见状便提出休庭听候判决,接着又网上开庭两次,将吕海坤打成被告,不但不允许曲律师给予代理,就连父亲吕凤喈的代理资格也被取消。

       在使用假公章问题上法官李某云对李某石、丁某义使用假公章的犯罪不但不予追究,反而在判决上面写上允许南通长城两枚公章,对于假法人章如何出现在南通长城和蓬建的合同及代替劳动合同的公司文件,这样证明是《南通长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蓬莱工地经营管理决定》出自南通长城之后,同是一枚法人章所印的事实,所作的判决则是吕海坤对此法人章不要求鉴定,由此负责不当的责任,并编造了九条假证,写在判决书上,特别是南通长城的丁某义同蓬建进行的工程总结算、吴某波每月同蓬建进行的月结算,工程款转到南通账户,这样铁的事实被李某云在判决书上工程款全部由吕海坤结算的罔顾事实的枉法判决。
       为了达到诈取吕海坤的工资135000元和被诱骗的工程垫资277515元的目的,必须将吕海坤打成被告,那么这个原告是谁呢?于是在李西鹏等九人的判决书上,将这些人判定是诉吕海坤的原告,李素云这样的枉法判决其目的是同李晶石、丁祝义来共同诈骗吕海坤的工资和垫资。
       大家接到判决书后电话问李素云,我们没有告吕海坤,为什么将我们判定成原告,吕海坤是被告,法官也可以随意的栽脏诬陷吗?吕海坤问李某云要求他将原告的起诉书给我,我好进行答辩,法官无权随意的将我没接到起诉书、没有进行法庭调查、质证、答辩法律规定的环节,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我打成被告,对我进行枉法判决。

       正义可以迟到,但绝不可以缺失。行政腐败腐蚀的是一滴水,司法腐败腐蚀的是一支河流。惩治司法腐败,严厉打击司法腐败,势在必行。司法为民、司法公正,绝不应只停留在口头与纸面上,更应落实至行动上。
       现在吕海坤不服判决,向烟台市中院申请了上诉,并将南通长城在建设银行预留印鉴。(这份预留印鉴是公 安机关调查出来的),向烟台法 院出示,来证明南通长城以前在法 院、仲裁、工程合同代替劳动合同的管理文件、工程结算上所用的公章和法人章都是私刻的,要依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追究李晶石、丁祝义的刑事犯罪,撤消李素云的枉法判决,追究李素云、王丽娜枉法判决的责任。但不知审判长于慧受了南通长城多少贿赂,对吕海坤的所提证据不进行质证。吕海坤向于慧用书面材料提出,李晶石、丁祝义用私刻公章伪造身份出庭答辩,法庭应予以拒绝,要对我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要求对私刻的公章和法人章进行鉴定,对用私刻公章进行诈骗触犯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诈骗犯罪予以追究,对李素云所编造的九条事实认定,要重新质证认定,还案情的真实面目。可这位玩忽职守的法官,渎职包庇了用私刻公章进行诈骗的犯罪。支持了李素云的枉法判决。将李素云的枉法判决变成了终审判决。吕海坤现在告状无门,只能请媒体给予支持。将那些贪脏卖法的法官和诈骗的犯罪分子绳之以法,还共 和 国的法律尊严。将中央对各类腐败零容忍的治国方针落到实处。
   最后吕海坤代理人吕凤喈承诺:举 报的情况全部真实,若有不实,吕海坤、吕凤喈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上书人:吕凤喈
身份证号:232126195808053911
 


免责声明:

以上为来信全文刊登,内容未经完全核实,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只供参考之用。本网站及其雇员一概毋须以任何方式就任何信息传递或传送的失误、不准确或错误对用户或任何其他人士负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责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或项目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包括但不限于收益、预期利润的损失或失去的业务、未实现预期的节省)。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若在任何司法管辖地区供任何人士使用或分发给任何人士时会违反该司法管辖地区的法律或条例的规定或会导致本网站或其第三方代理人受限于该司法管辖地区内的任何监管规定时,则该等信息不宜在该司法管辖地区供该等任何人士使用或分发给该等任何人士。用户须自行保证不会受限于任何限制或禁止用户使用或分发本网站所提供信息的当地的规定。本网站图片,文字之类版权声明,因为网站可以由注册用户自行上传图片或文字,本网站无法鉴别所上传图片或文字的知识版权,如果侵犯,请及时通知我们,本网站将在第 一时间及时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陆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责任编辑:小爱

打赏

取消

感谢您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扫码支持
扫码打赏,你说多少就多少

打开支付宝扫一扫,即可进行扫码打赏哦

网友评论:

Copyright ©法治前沿网版权所有 Power by DedeCms
本站所有资讯来源于网络 如有侵权请联系QQ:723455851 技术支持法治前沿网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