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反映:实名举报公检法本案部分办案人员疑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来源:陈剑青 编辑:陈剑青 时间:2021-04-13
导读:
中央纪委、监察委: 在新的历史形势下,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是中央反腐败的决心和使命,然而,还有个别公检法单位执法人员,知法犯法,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今天我所举报的这几个公检法单位所作所为令人发指,现实名举报如下。 举报人:陈剑青,身份证住址
中央纪委、监察委:
在新的历史形势下,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是中央反腐败的决心和使命,然而,还有个别公检法单位执法人员,知法犯法,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今天我所举报的这几个公检法单位所作所为令人发指,现实名举报如下。
举报人:陈剑青,身份证住址和现住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东甲村南六118号。联系电话:18312031325、15359777830
被举报人之一: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芙蓉派出所本案部分办案人
被举报人之二: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本案部分办案人
被举报人之三:罗柳鹏、黄国富等人,他们均为广州市花都区新扬村黑恶势力成员。
请求事项:
被举报人之一、之二单位的个别人员共同为被举报人之三的黑恶势力代表罗柳鹏、黄国富等人充当保护伞,使被举报人之三逍遥法外;同时被举报人之一、之二单位个别人员滥用职权将无辜举报人抓捕在案,无辜获刑已满,请求上级纪委、监察委等有关部门彻查此案。追究所有被举报人的刑事责任。
事实与理由如下:
举报人及其家属在广州市花都区新扬村开设工厂、公司共三个,员工近百人,一直守法经营,为当地经济、税收、就业等作出了巨大贡献。
到后来意想不到的事儿发生了。
2016年11月18日下午16时许,被举报人之三开着一辆宝马车堵在举报人陈剑青位于都区新扬村的一个仓库门口前,当时仓库正准备卸货,陈剑青赶紧上前商量挪车,想不到的是,被举报人之三不仅不理踩,还围殴我。
我随即拨打“110”报警,等警察到场。距离事发地仅约4公里路程的被举报人之一“芙蓉派出所”竟在收到警情后长达四十多分钟后才到场。
在等待警察到来期间,我的亲属闻讯,先后来到现场查看我的伤势。对方却误以为是来帮忙打架的人。
派出所的警察未到,对方的罗柳鹏、黄国富等人纠集、召唤过来的一批手持棍棒、铁铲等凶器的歹徒来到了现场,这些人到现场后,对我舅舅刘德明、刘德付打得浑身是血,刘德付还被歹徒用铁铲砍击晕倒(头骨外露),朱国庆双手被歹徒用燃烧的木棍烧伤。我和亲属在场的三个车辆也都被歹徒砸烂。
我的亲属被打受伤后,警察才来到现场,对方来参与打砸的歹徒(均手持棒球棍,手戴白手套)近百人,这些歹徒根本无视警察拉设的警戒线,又打砸车辆,打人,警察鸣枪示警都不管起作用。后来,动用特警赶到现场,事态才平息。可见,这些歹徒是多么嚣张。
最终鉴定,我方三人轻伤、一人轻微伤。
事件发生后,警方本来应该积极依法办案,但,竟当起了保护伞。
对于这起涉黑重大刑事案件,派出所本应马上立案侦查 ,可是,他们不但没有这样做,反而还让对方找村干部找我调节。因我的身家事业都在他们村,被迫委屈求全接受调节。
调节结果,对方赔我舅舅医药费才两万元,车辆各修各的,和解书交到派出所。
然而,2017年1月,因对方参加村级选举,被人以涉黑为由,举报至市政法委,派出所马上立案查处,意想不到的是派出所竟然把无故的我和表弟抓捕了。徇私枉法!区检察院 竟然以聚众斗殴批捕我和我表弟。对方却一个都没有抓!后被起诉至花都区人民法院后,我和表弟刘仁兴,历经四次开庭审理,未能定判。
其中有一次开庭,法官问公诉人:“这是什么案件?”公诉人说:“聚众斗殴!”法官说:“既然是为聚众斗殴,怎么没有对方的人,只有一方,怎么打?”迫于法院压力,公安局才去抓人 。结果,对方主要人员并没有抓 。
但罗柳鹏、黄国富主要参与者却仍被公安检察保护、逍遥法外。双方同时各抓三四人到案。
罗柳鹏、黄国富等为首的黑恶团伙有现场监控证据,随时待查 。
我和亲人们竟被花都区公检法逮捕获刑,我无辜审判获刑四年,我已经刑满释放,我的表弟刘仁兴无故获刑三年半,已经刑满释放,我的表哥朱国庆无故获刑四年,还在服刑,大舅舅刘德明获刑三年两个月,已经刑满释放,我的二舅舅刘德富无故获刑两年半,正在服刑,三舅舅刘德福无故获刑三年半,正在服刑。
我捕前的营业执照名称是:广州市 花都区狮岭 百亿织带厂 。我表哥周国庆的 营业执照名称是广州市天悦户外用品 有限公司 。好端端的工厂、公司因此倒闭,债台高筑,百余工人失业,多个家庭生活凄惨。中央三令五申要求保护民营企业家 但他们却制造冤案,要民营企业家坐牢,让民营企业家关门丨,这是公然对抗中央 ,违反中央保护民营企业家要政策。
这样的公检法拿着公权来为涉黑罪犯来当保护伞,在整顿政法队伍的今天,特实名举报,如有不实之处,举报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希中央纪委、监察委为民伸冤,追究公安、检察违法违纪人员的法律责任。
此致
举报人:陈剑青,身份证号码,350321198812070739,
电话,18312031325、15359777830
电话,18312031325、15359777830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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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剑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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