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泉财集团运输公司“挂羊头卖狗肉”欺骗消费者!
近日经笔者了解,家住榆林市子洲县周家硷镇康庄村村民康保贵。2017年12月31日,与陕西泉财集团运输有限公司签订汽车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康保贵向陕西泉财集团运输有限公司订购SX4250sCQ4主车一台,33平方米“建宇牌”散装水泥罐车一台,其中主车价款为386000元、挂车为115000元,共计501000元,合同签订后,康保贵向泉财集团运输有限公司支付了公司费用1000元、意外险9000元、保险金34100元、附加费42564元、上户费及GPS费5000元,并且挂靠在泉财集团运输有限公司名下办理了按揭贷款,将车款全部向泉财集团运输有限公司付清。
2018年3月28日泉财集团运输有限公司告向康保贵交付了主车,又在2018年3月30日泉财集团运输有限公司根据康保贵提供的联系方式在山东提挂车一台。买车后,车辆上户等所有手续全部由泉财集团运输有限公司一手办理,康保贵在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现挂车的大梁发生裂缝,遂于泉财集团运输有限公司进行核实,才发现泉财集团运输有限公司卖给康保贵的挂车为“沃德利牌”挂车,泉财集团运输有限公司向康保贵交付的挂车与康保贵当初与泉财集团运输有限公司签订的“建宇牌”散装水泥罐车约定严重不符,泉财集团运输有限公司故意隐瞒挂车品牌型号的行为属于严重欺诈行为。因此根据我国合同法等相关规定,康保贵与泉财集团运输有限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应当予以撤销,泉财集团运输有限公司应向康宝贵退还全部车款及赔偿康保贵挂车的三倍损失。 2018年11月18日,泉财集团运输有限公司微信通知康保贵当天交付拖欠按揭车款,不支付将于第二天以360000元出卖该车,康保贵回复不是不打款,认为事情没有处理,如果处理了,全部付清拖欠按揭车款,并对泉财集团运输有限公司的卖车行为表示要卖他也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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