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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举报 "黑龙江绥化交通局长成‘老赖’,欠债不还,受害人举步维艰:何时能还公道于民?"

来源:未知 编辑:fazhi 时间:2024-10-11
导读: 近日,本站人员不断接到读者来电反映:黑龙江绥化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宋加平担保人不履行担保责任,利用《结算协议》骗取借(欠)条原件,至今欠450万元本金不还。 受害人实名举报宋加平担保不履责欠钱不还视频截图 经过深入调查与核实:宋加平,身份证号:2323
近日,本站人员不断接到读者来电反映:黑龙江绥化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宋加平担保人不履行担保责任,利用《结算协议》骗取借(欠)条原件,至今欠450万元本金不还。

受害人实名举报宋加平担保不履责欠钱不还视频截图
经过深入调查与核实:宋加平,身份证号:232324197502025114 职务:黑龙江绥化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住址:绥化市北林区铂金时代小区2-1702室 
事项概述
1、借钱经过事实原委 
2014年张恒杰通过宋加平司机(冯磊)介绍认识当时任黑龙江省海伦市政法委书记的宋加平,宋加平说是找张恒杰借钱给开发商(哈金龙)由宋加平担保,之后张恒杰在亲戚朋友当中借取一部分加上自己的积蓄,以借款人为哈金龙,担保人为宋加平,先后数次给开发商哈金龙转账和现金共计1300多万元,并开具借(欠)条,哈金龙到还款期限一直不还钱,张恒杰先后数次找担保人宋加平要回一部分,再之后屡次找宋加平以各种理由推脱,搪塞不还钱。

宋加平作为担保人的借款借条

2、不履行担保责任,骗取借条原件
2018年7月25日,宋加平利用其公职身份与社会影响力,作为担保人参与民间借贷,却在借款人哈金龙未能按时还款的情况下,不仅未履行担保责任,反而利用《结算协议》巧取豪夺了张恒杰持有的借条原件,导致张恒杰无法凭借有效证据追讨债务。

利用《结算协议》抹掉担保人责任事后不还钱
宋加平利用职权便利,通过签订《结算协议》,以森林逸城小区的5套住宅抵偿202万元本金,以此为由抹除了自身担保责任,并迫使张恒杰交还所有与借款相关的原始凭证,其中包括哈金龙出具的借条、购房合同、收据以及抵押手续等,但是前3套房屋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之后剩余2套房屋张恒杰多次要求办理过户手续,宋加平与松德地产以各种理由推诿,至今未给办理过户。没有办理过户2套房屋价值80万元和(2018)黑1221民初1533号判决哈金龙欠张恒杰本金100万元以及(2017)黑1283民初2244号判决哈金龙欠孙景芳本金270万元。至今欠张恒杰夫妇450万元本金未还。这一系列行为严重违背了诚信原则和公职人员的职业道德,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涉嫌欺诈与职务犯罪 
孙景芳、张恒杰指出,宋加平在处理担保事务时,存在欺诈行为,如利用其司机冯磊介绍关系,以借款给开发商为由,诱使张恒杰借出巨额资金,事后却推诿拖延,拒绝履行担保承诺。此外,宋加平在明知哈金龙无力偿还的情况下,仍通过不正当手段,企图逃避连带赔偿责任,甚至伙同其司机冯磊进行一系列规避法律的活动,这些行为不仅涉嫌诈骗,更可能触及职务犯罪的红线。
民间借贷事件证据
在民间借贷事件中,张恒杰提供的证据链条完整且具有说服力。首先,张恒杰详细列出了与宋加平相关的转账记录,清晰展现了资金流动的轨迹,直接关联到宋加平作为担保人的借贷行为。其次,通话记录与短信截图则进一步揭示了双方在借贷前后沟通的具体内容,证明了宋加平在借贷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及其对债务的认可。尤为关键的是,《结算协议》复印件的提交,明确显示了宋加平试图通过协议条款规避其担保责任,这一行为不仅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而且对张恒杰的合法权益构成了严重侵害。此外,两份法院的判决书——(2018)黑1221民初1533号和(2017)黑1283民初2244号,不仅确认了哈金龙拖欠张恒杰和孙景芳的本金数额,即分别为100万元和270万元,也为张恒杰的指控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支持,进一步验证了宋加平在处理债务问题时的不当与逃避行为。
    针对当前所揭露的严重事件,本站提出以下具体要求与建议,旨在通过全面而深入的应对措施,确保公正得以伸张,权益得以保障,社会秩序与信任基础得以稳固。
1、严查严惩对于宋加平的违规违法行为,我们坚决要求实行严查严惩。宋加平作为肩负公共职责的国家公职人员,其行为不仅严重违反了党纪国法,更直接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破坏了公职人员队伍的形象。对此,我们恳请相关部门立即响应,启动专项调查程序,深入挖掘宋加平在担保责任履行、涉嫌诈骗及可能存在的职务犯罪行为中的所有细节。调查结果应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对宋加平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开除其国家公职人员职务,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2、保障债权人权益为了切实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我们呼吁宋加平必须承担起连带赔偿责任。孙景芳、张恒杰遭受的经济损失高达450万元本金及利息,这不仅是经济上的损失,更是对信任与公正的践踏。因此,必须要求宋加平偿还全部本金及合理利息,这是对公民财产权的尊重,也是对契约精神的坚守。通过法律途径强制执行,确保债权人的利益得到有效恢复,是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正义的必要之举。
3、制度完善与警示作用希望此次事件成为推动制度完善与提升公信力的契机。政府部门应借此机会,加强对公职人员的廉洁自律教育,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关键岗位和敏感领域的监管,堵塞制度漏洞,预防类似事件的重演。同时,处理结果的透明公开至关重要,它不仅是对涉事人员的有力震慑,也是对公众信任的有效回应。通过公开透明的处理流程和结果通报,能够显著增强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
本站认为:以上内容详实,证据确凿,力图还原事实真相,旨在坚定捍卫社会公正原则与法律尊严。我们迫切期待相关部门能够迅速响应,启动全面而深入的调查程序,彻底查清宋加平局长涉及的不履行担保责任、利用职权欺瞒民众、损害债权人等一系列违法违规行为。通过贵部门的高效行动,我们渴望见证正义的伸张,确保每位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恢复,同时,也期望这次事件的妥善处理能够成为一剂强心针,重塑公众对法治社会的信心,彰显法律不可撼动的权威,促进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
 

责任编辑:faz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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