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一百姓:乐陵市人民法院判决不公无视王法!
来源:原创 编辑:百姓 时间:2023-03-19
导读:
本人付建德,男、1962年5月15日出生于山东省德州市庆云县北赵村,实名举报山东德州市乐陵人民法院判决不公,当事人的损失又该由谁买单?冤假错案法官该承担什么责任!事情经过如下: 1、2021年10月24日现场录音已证实,2021年10月分以前的来往账已算清,董永
本人付建德,男、1962年5月15日出生于山东省德州市庆云县北赵村,实名举报山东德州市乐陵人民法院判决不公,当事人的损失又该由谁买单?冤假错案法官该承担什么责任!事情经过如下:
1、2021年10月24日现场录音已证实,2021年10月分以前的来往账已算清,董永永欠付建德35万元。
2、 2019年董永永因购买楼房向付建德借款20万元(欠条和转账记录为证)。
3、 2019年董永永在天津塘沽欠付建德货款分别为:8万元、4万元加以上35万元共计67万元(录音为证,董永永本人能够承认)。
2021年10月24日到25日两天期间付建德向董永永追回欠款10万元,由此计算董永永还欠付建德57万元。
4、2021年11月庆云县人民法院、德州中市级人民法院(2022年鲁14民终1495号)起诉过程中能够证明以往账目付建德未欠董永永任何欠款。
5、在付建德2021年庆云人民法院和德州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状中未提以上20万欠款的情况下,2022年董永永却以还款记录捏造付建德儿子欠款21万元(1万元利息)为理由,把此理由嫁接于付建德纠纷之上,由以上可以断定至今董永永欠付建德37万元整。
在董永永利用私人关系,利用他亲妹夫出庭作证捏造事实、提供假证的情况下、在付建德未有接到任何通知,乐陵市人民法院就进行民间借贷案件审计,乐陵市人民法院一审认定“2021年8月24日由董永永账号转入付彥浩账户为21万元”是错误的,事实是还款记录,忽略了部分和整体的关系,忽略了付建德与董永永之间的关系,一审没有审查系认定事实不全、不清,虚假诉讼程序缺失,使用法律不当,致使判决错误。
本人夫妻二人年龄以近70,多年辛苦积攒的积蓄已被骗空,望领导伸张正义,公平公正的调查事实,早日把地方保护伞与犯罪分子绳之以法,还两位老人公道!
举报人:付建德
电话:13365449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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