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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太康杨庙乡群众:幸福渠河堤被取土出售,卖土款去哪了?

来源:百姓 编辑:百姓 时间:2024-06-26
导读: 河南省太康县杨庙乡大庄村的幸福渠是为排水而建,幸福渠河堤不仅为了水渠护理,也是当地农民种植、收割的生产路,如今河堤因取土被深挖近米,不仅影响到河道安全和功能发挥,也给农民生产带来不便。 河南省太康县杨庙乡群众向媒体反映,今年麦子未收割就有人
        河南省太康县杨庙乡大庄村的幸福渠是为排水而建,幸福渠河堤不仅为了水渠护理,也是当地农民种植、收割的生产路,如今河堤因取土被深挖近米,不仅影响到河道安全和功能发挥,也给农民生产带来不便。
        
 
      河南省太康县杨庙乡群众向媒体反映,今年麦子未收割就有人在李大庄村辖区内的幸福渠河堤上取土,而且总是趁着夜色,河堤不仅是为了幸福渠护理,也是农民种植、收割的生产路,如今被深挖近两米,不仅影响河道安全也给百姓生产带来不便。
              
      2024年6月23日,媒体来到现场了解情况,看到幸福渠西岸河堤取过土的地方宽度步测有七米左右,深度大概比耕地低了一米半左右,长度800多米。据群众讲:“今年麦子还没有收割就有人在幸福渠河堤上取土,取土时都是趁着夜色用挖掘机并有近二十辆大型车辆拉了一个多星期,每辆车一夜运五六趟,开始老百姓不知道什么情况,后来才得知,他们将土途经龙曲镇、杞县宗店乡十字路向东进入睢县后台乡以每车800元价格卖给睢县后台新型墙体材料厂。卖土是由村支书出面协调并得到乡领导支持,否则他根本不敢。当初扩修幸福渠时乡、村干部说国家有补贴,并承诺占用谁家的地给谁家补偿,可后来到乡里要补贴负责人说叫村里给账号把钱打到村里,找村干部却说钱在乡里,就这样来回踢皮球,钱就是到不了群众手里,如今补偿得不到,土被卖了河堤土被卖了路也毁了,百姓种植、收割也成了大问题。”
                                    
      2024年6月25日,媒体拨打杨庙乡党委胡书记138★★★★2956电话了解情况,杨书记表示找人问一下,再没了下文。
      律师解析:
                          
      私自破坏河坝属于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河道主管机关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河道主管机关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损毁堤防、护岸、闸坝、水工程建筑物,损毁防汛设施、水文监测和测量设施、河岸地质监测设施以及通信照明等设施;(二)在堤防安全保护区内进行打井、钻探、爆破、挖筑鱼塘、采石、取土等危害堤防安全的活动的;(三)非管理人员操作河道上的涵闸闸门或者干扰河道管理单位正常工作的。
                    
      二十多辆运输车辆趁夜色将深挖近两米,宽七米左右,长约一公里用时一个星期拉到外地卖给砖厂,这么大的土方量卖土款到底去哪了?如此疯狂的盗卖怎么没有人监管?对此我们将继续关注
     
 
 
 
                       

责任编辑: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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