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让胡路区法 院:“办案标兵”、“质效优异”法官办出徇私枉法案!
来源:百姓 编辑:百姓 时间:2022-05-29
导读: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的樊某某系全省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法官、胡某某系2021年度全省法院质效优异荣誉称号法官,就是这样的荣誉称号法官却在执行案件中严重超期限,办案违规、包庇、搪塞、纵容、推诿、扯皮、充当保护伞办出徇私枉法案件令人痛心!令人扼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 民法 院的樊某某系“全省法 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法官、胡某某系2021年度“全省法 院质效优异”荣誉称号法官,就是这样的荣誉称号法官却在执行案件中严重超期限,办案违规、包庇、搪塞、纵容、推诿、扯皮、充当保护伞办出徇私枉法案件令人痛心!令人扼腕!这样的法官玷污党和国家赋予的神圣使命,更是污蔑人 民授予的荣誉,严重践踏了法律的尊严以及人 民法 院的公信力。致使人 民法 院神圣的判决书、裁定书成了司法白条,致使当事人孙亚南雪上加霜,痛苦欲绝、欲哭无泪。
孙亚南系(2016)黑0604民初3312号民事判决书及(2016)黑0604财保8号民事裁定书中申请执行人,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法律文书于2018年9月向大庆市让胡路区人 民法 院执行局申请执行立案,承办法官;是具有“全省法 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的樊某某、助理:耿某,案件号为(2021)黑0604执恢227号,承办法官:是具有“全省法 院质效优异”荣誉称号胡某某、助理:赵某某,2018年9月27日正式立案,孙亚南向法 院执行局提供了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从立案到至今为止,仍未执行完结。而被执行人妻子在案件执行立案三年后才提出执行异议,孙亚南到法 院应 诉并查阅相关材料后,心里才彻底明白,这一切都是大庆市让胡路区法 院执行局原有办案法官人员不作为,办案违规造成的,其相关的事实如下:
一、执行案件从2018年9月立案后,孙亚南多次给办案法官打电话询问执行事宜,但办案法官多数情况下不接电话,给其发信息也没有回音,在接听一、二次时也是以出差在外,案件在办,让等着为由,一直到至今无果。
二、2020年12月,孙亚南接到通知,说案件得终本,然后可恢复执行,孙亚南觉得也没有办法,勉强同意后,案件在2021年4月份月末才恢复执行。然而当时此案件在2018年正是在全国法 院在最高院要求加大力度基本解决执行难,让当事人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时期,可是孙亚南的申请执行案件在2018年9月到2020年12月份一直没有音讯,没有执行结案,使其案件没有人办理。
三、本次对方当事人提出执行异议,是因为现在的承办法官按程序给对方依法送达后,时隔三年才提出异议,对此,孙亚南又花费很大费用,积极配合到执行局,孙亚南申请查阅执行卷宗,开始办案法官找理由搪塞、推诿、后找到法 院领导陈某某看到了一部分卷宗,才彻底明白,此案件在2018年9月27日立案至2019年3月28日前执行期限六个月内,根本看不到案件是如何办理的,甚至怀疑都没有给被执行人送达,没有对被执行人采取任何强制措施。
四、此案自2018年9月27日立案,至2019年3月28日案件严重超期限,这是最严重的违规行为,卷宗主要材料几乎没有,根本没按法定程序进行。
五、孙亚南2021年6月8日向大庆市中级人 民法 院纪审监 察王某某法官递交书面材料,又于2021年6月11日向大庆市政法教育整顿督导组邮寄书面材料,在这期间孙亚南多次辗转于大庆市中级法 院、大庆市让胡路区法 院,(信 访、执行局、纪审监 察),还与大庆市让胡路区法 院多名院领导反映案件的事实,至今无果。
七、同类案件,同时立案执行,同一个申请人,同一个被执行人,在其他法 院,早已冻结被执行人股quan、房产等一切可冻结的财产,并且在有的案件已经执行结案。
哈尔滨市道里区法 院执行局冻结被执行人崔某某股quan一份(50万元)一份(99万元)。
吉林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崔某某已经向申请执行人支付31573,39元(2019)吉24民终1141号、(2019)2424执1052号民事判决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2020年1月17日。
吉林另一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崔某某于2021年12月17日向本院缴纳执行款85万元,(2021)吉2401民初6400号、(2021)吉2401执4988号民事判决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八、大庆让胡路法 院执行局拒不把被执行人列入失信人和限制高消费名单。我的案件已经立案执行三年多,不知办案法官跟被执行人有什么密切关系,上下联动庇护被执行人,不肯把被执行人纳入全国法 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拘留、不罚款、
九、2021年10月26日孙亚南去大庆市让胡路去法 院信 访接待中心,法 院周院长及其有关人员接待,孙亚南把有关材料提请院长审判监督材料递交给周院长。2021年11月份孙亚南向让胡路法 院陈某某院长沟通让我再次递交撤销quan材料,我于2021年11月25日递交,于2021年12月23日裁定如下:对孙亚南的起 诉,本院不予受理。(2021)黑0604民初8166号。之后多次于让胡路区法 院有关领导沟通后说,让胡路区法 院审判委员会提请离婚协议之 诉再审,审监庭法官也和我沟通过,说是元旦后择机开庭审理,直至现在也没有审理。
最高人 民法 院周强院长已经向中央以及人 民郑重承诺并宣布,已如期的完成了基本解决执行难。
而大庆让胡路区法 院的执行不廉,不担当、不作为,徇私枉法,办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充当被执行人的保护伞。大庆让胡路区法 院是司法白条的真正凶手,相关责任人是司法系统的败类,是人 民百姓的大敌。
现在申请人孙亚南强烈请求:一、强烈恳请上级法 院及有关部门领导对此案件给予高度重视,立即提级或督办执行,速还当事人公平与正义。
二、强烈恳请上级法 院以及纪 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对不担当、不作为,弄quan谋私、执行不廉责任人必须依法追责与严惩。
三、恳请有关部门和新 闻媒体能发挥媒体的與论监督作用,积极的关注此事,我们百姓也殷切的期待媒体单位关注的结果。
以上系孙亚南本人实名举报,且情况属实,如有不实之处,孙亚南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孙亚南系(2016)黑0604民初3312号民事判决书及(2016)黑0604财保8号民事裁定书中申请执行人,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法律文书于2018年9月向大庆市让胡路区人 民法 院执行局申请执行立案,承办法官;是具有“全省法 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的樊某某、助理:耿某,案件号为(2021)黑0604执恢227号,承办法官:是具有“全省法 院质效优异”荣誉称号胡某某、助理:赵某某,2018年9月27日正式立案,孙亚南向法 院执行局提供了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从立案到至今为止,仍未执行完结。而被执行人妻子在案件执行立案三年后才提出执行异议,孙亚南到法 院应 诉并查阅相关材料后,心里才彻底明白,这一切都是大庆市让胡路区法 院执行局原有办案法官人员不作为,办案违规造成的,其相关的事实如下:
一、执行案件从2018年9月立案后,孙亚南多次给办案法官打电话询问执行事宜,但办案法官多数情况下不接电话,给其发信息也没有回音,在接听一、二次时也是以出差在外,案件在办,让等着为由,一直到至今无果。
三、本次对方当事人提出执行异议,是因为现在的承办法官按程序给对方依法送达后,时隔三年才提出异议,对此,孙亚南又花费很大费用,积极配合到执行局,孙亚南申请查阅执行卷宗,开始办案法官找理由搪塞、推诿、后找到法 院领导陈某某看到了一部分卷宗,才彻底明白,此案件在2018年9月27日立案至2019年3月28日前执行期限六个月内,根本看不到案件是如何办理的,甚至怀疑都没有给被执行人送达,没有对被执行人采取任何强制措施。
四、此案自2018年9月27日立案,至2019年3月28日案件严重超期限,这是最严重的违规行为,卷宗主要材料几乎没有,根本没按法定程序进行。
五、孙亚南2021年6月8日向大庆市中级人 民法 院纪审监 察王某某法官递交书面材料,又于2021年6月11日向大庆市政法教育整顿督导组邮寄书面材料,在这期间孙亚南多次辗转于大庆市中级法 院、大庆市让胡路区法 院,(信 访、执行局、纪审监 察),还与大庆市让胡路区法 院多名院领导反映案件的事实,至今无果。
- 被执行人崔某某拒不执行已生效的法律裁决,执行立案后转移名下财产,涉嫌拒不执行裁定罪。2018年孙亚南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崔某某2021年6月4日转移名下大庆、三亚房产至前妻廉某某名下。
哈尔滨市道里区法 院执行局冻结被执行人崔某某股quan一份(50万元)一份(99万元)。
吉林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崔某某已经向申请执行人支付31573,39元(2019)吉24民终1141号、(2019)2424执1052号民事判决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2020年1月17日。
吉林另一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崔某某于2021年12月17日向本院缴纳执行款85万元,(2021)吉2401民初6400号、(2021)吉2401执4988号民事判决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八、大庆让胡路法 院执行局拒不把被执行人列入失信人和限制高消费名单。我的案件已经立案执行三年多,不知办案法官跟被执行人有什么密切关系,上下联动庇护被执行人,不肯把被执行人纳入全国法 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拘留、不罚款、
九、2021年10月26日孙亚南去大庆市让胡路去法 院信 访接待中心,法 院周院长及其有关人员接待,孙亚南把有关材料提请院长审判监督材料递交给周院长。2021年11月份孙亚南向让胡路法 院陈某某院长沟通让我再次递交撤销quan材料,我于2021年11月25日递交,于2021年12月23日裁定如下:对孙亚南的起 诉,本院不予受理。(2021)黑0604民初8166号。之后多次于让胡路区法 院有关领导沟通后说,让胡路区法 院审判委员会提请离婚协议之 诉再审,审监庭法官也和我沟通过,说是元旦后择机开庭审理,直至现在也没有审理。
最高人 民法 院周强院长已经向中央以及人 民郑重承诺并宣布,已如期的完成了基本解决执行难。
而大庆让胡路区法 院的执行不廉,不担当、不作为,徇私枉法,办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充当被执行人的保护伞。大庆让胡路区法 院是司法白条的真正凶手,相关责任人是司法系统的败类,是人 民百姓的大敌。
现在申请人孙亚南强烈请求:一、强烈恳请上级法 院及有关部门领导对此案件给予高度重视,立即提级或督办执行,速还当事人公平与正义。
二、强烈恳请上级法 院以及纪 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对不担当、不作为,弄quan谋私、执行不廉责任人必须依法追责与严惩。
三、恳请有关部门和新 闻媒体能发挥媒体的與论监督作用,积极的关注此事,我们百姓也殷切的期待媒体单位关注的结果。
以上系孙亚南本人实名举报,且情况属实,如有不实之处,孙亚南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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