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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山西省委林武书记并蓝佛安省长的一封实名反映信

来源:百姓 编辑:百姓 时间:2022-01-09
导读: 运城市水务局北赵引黄南干渠 安全隐患导致 人命事故,谁来管? 尊敬的林武书记并蓝佛安省长:你们好! 我叫卢晓娜,山西省万荣县人,今天我怀着无比悲痛的心情向你们写信实属无奈之举。 我儿子名叫轩轩,今年五岁。 2021年 8月24日18 时左右 ,在运城市万荣

运城市水务局北赵引黄南干渠安全隐患导致“人命事故”,谁来管?

尊敬的林武书记并蓝佛安省长:你们好!

    我叫卢晓娜,山西省万荣县人,今天我怀着无比悲痛的心情向你们写信实属无奈之举。

   我儿子名叫轩轩,今年五岁。2021年8月24日18时左右,在运城市万荣县王显乡东赵村村东口附近和村里小朋友玩耍时掉落北赵引黄南干渠,溺水身亡 

 随后,我在事发地发现落水处与村民居住地只相隔150米左右,并且有多处安全隐患

 一、在通往渠道的路上任何警示牌围栏。

 二架设在渠道上的小桥没有任何安全围挡。

 三在渠道边私自加建台阶,台阶周边没有安装安全护栏围挡。

 四、村东口的摄像头废弃多年,无人管理,形同虚设。周边更没有监控,也没有人管理,更没有任何救援设施

 五、渠道放水前没有通知周边村民,村民概不知情。

 这些安全问题的存在,对周边居民的生命安全影响是巨大的,也正是这些人为的疏忽和问题致我儿溺水身亡。

 事发后乡,县、市的父母官没有任何人过问家属情况,反而相互推诿扯皮。

 渠道以小桥为界,一边属于万荣县,另一边属于临猗县。去万荣县人民政府追问此事时告知落水点属于临猗县北辛乡丁庄村,他们已经将此事转到临猗县了。再去向临猗县北辛乡政府追问时,乡政府黄书记说他不知道此事,需要了解一下两天后告知他们管不了让往上级反映。

 据附近村民反映近几年来北赵引黄渠段曾经发生过多起溺水死亡事件,村民说附近荣和镇谢村贾巷村万荣东张村等等有村民掉落渠道身亡。

 引黄渠本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工程,却因为存在的安全隐患给周边村民带来危险,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

 从孩子溺水死亡至今,我分别向省应急管理厅、省水利厅、省信访局,运城信访局、应急管理局、水务局反映此事,无论是监管单位还是各级政府都没有一个公道说法。且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安全隐患问题,他们不仅不重视还推卸责任。

请问:安全监管单位、渠道主管单位和乡政府是如何落实省里政策的?如何消除隐患筑牢安全防线的?如何让百姓安居的?南干引黄渠如此多的安全漏洞,主体负责人薛军是如何落实安全生产具体工作的?是在敷衍藐视国家政策?还是?

难道一次又一次血的教训还不能够引起足够重视吗?你们父母官的意义何在?

6月22日,省委书记林武在阳泉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时强调,要“坚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强化各方责任落实,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请问运城市人民政府、运城市安全监管单位、渠道主管单位、运城市水务局和运城北赵引黄工程管理局以及万荣县政府王显乡政府、临猗县北辛乡政府:你们是如何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相关政策的?是如何落实蓝省长提出的“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怎样落实属地管理和‘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具体要求的?

尊敬的林武书记并蓝佛安省长:在此,我怀着丧失爱子的沉痛心情,恳请你们责成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并给于督促调查,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对安全隐患不重视、不作为的法律责任,给受害人一个合理的说法,给东赵村及周边居民一个安全宜居的生活环境,避免悲剧重演!

 此礼!

      实名反映人:卢晓娜

      身份证号码:142725199004063623

      联系电话:13611173321,15035154952

      2021年12月27日

本人承诺以上所述属实,如有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后附事件照片

          

1.村东口废弃许久的摄像头。

   

  2.警示牌无人理会,分水口没有防护与救援设施。

  

3.村东头150米左右没有任何防护措施。

  1. 水渠两边没有任何防护措施

  1. 管理站房形同虚设,无人看守。

         

62021.9.30,事发一个月后才安装的简易防护措施

责任编辑: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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