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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凌源经济开发区引争议: —企业合法权益受损,安全隐患令人忧

来源:未知 编辑:fazhi 时间:2024-06-27
导读: 近日,辽宁省凌源 经济开发区 的一起经济纠纷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辽宁省 鑫企盛 矿业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鑫企盛矿业 ) 2006 年 通过当地 招商引资入驻 凌源市 万元店镇祝家营子村、现隶属于辽宁凌源经济开发区 。 鑫企盛矿业 多年为当地税收、就业和经济

近日,辽宁省凌源经济开发区的一起经济纠纷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辽宁省鑫企盛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企盛矿业”2006 通过当地招商引资入驻凌源市万元店镇祝家营子村、现隶属于辽宁凌源经济开发区

 ”鑫企盛矿业“多年为当地税收、就业和经济发展做出巨大贡献后,其合法权益却未得到应有的维护。鑫企盛矿业证照齐全、手续完备,但凌源经济开发区未经法定程序,将其地上物包括厂房、设备、尾矿库等全部清除,此行为既不符合法律规定,也与国家对中小企业的保护政策背道而驰。更为严重的是,在未征得鑫企盛矿业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凌源经济开发区把该公司的一部分土地转让给了一公司用以建加气站,加气站2024年投建,目前已建成,还未投产。这一举措导致鑫企盛矿业尾矿库缩小近 2/3,形成头顶库现象,不仅给加气站带来重大安全隐患,也致使鑫企盛矿业无法正常生产,只能减产、缩产甚至停产,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令人诧异的是,这一未挂牌加气站距离尾矿库最近仅十米,安全距离严重不足。而凌源经济开发区作为招商主体单位,在明知区域存在头顶库问题、土地权属未明确以及安全隐患未解决的情况下,仍批准这家加气站开工建设,且这家加气站疑未批先建。

           

根据应急{2020}15《关于印发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尾矿库事关附近企业及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在未得到安监部门的安全评估、处置、检测批准的情况下,任何人无权拆除尾矿库。同时,尾矿库的搬迁、重新设置也必须经过安监部门环保部门的评估认定批准。然而,在新尾矿库未获批准的情况下,现有尾矿库无法搬迁。在此背景下,凌源经济开发区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对合法合规企业进行打压,却对存在生产安全隐患的企业予以保护,个中缘由令人深思。希望此事能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还鑫企盛矿业一个和谐的营商环境,造福当地百姓。

就此事将予以密切关注!

 
责任编辑:faz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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