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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20岁女子月转账流水接近1个亿已有其涉刑事犯罪的判决

来源:百姓 编辑:百姓 时间:2024-02-20
导读: 北京一20岁女子月转账流水接近1个亿 已有其涉刑事犯罪的判决 项佩,出生于1998年。近日,因其作为原告参与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借款人指为名义出借人,不具有债权人主体资格。一审法院调取其当年(2018年)银行转账记录发现,时年20岁的项佩,在其他女

北京一20岁女子月转账流水接近1个亿

已有其涉刑事犯罪的判决

          项佩,出生于1998年。近日,因其作为原告参与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借款人指为名义出借人,不具有债权人主体资格。一审法院调取其当年(2018年)银行转账记录发现,时年20岁的项佩,在其他女孩儿读大二的年纪,其个人一个卡一个月的转账流水已达到数千万。经过检索,2022年,北京西城法院作出的一份民间借贷纠纷裁定中,项佩作为出借人的起诉被驳回,同时法院认定其与北京鸿霄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霄公司)涉嫌以民间借贷为名,骗取他人房屋为真实目的,认为相关案件涉嫌经济犯罪,并将相关材料移送至公安机关。

      项佩被指为名义出借人

       因一起案涉300万元借款,在借款人已经归还了约280万元的情况下,项佩作为原告起诉借款人,要求归还300万元本金及利息。一审法院认定《借款担保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有效,借款人需向项佩偿还借款本金290余万元及利息。借款人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二中院提起上诉。2024年1月17日,北京二中院法官组织的一次线上谈话中,借款人直指,自己与项佩本人根本不认识,更没有项佩的联系方式,案涉《借款合同》也是借款人先签好字交给了鸿霄公司工作人员,至今手里也没有该《借款合同》。关于该《借款合同》签约地点,项佩的表述更是前后不一。不仅如此,借款人从未向项佩归还过借款,直到接到法院传票,才知道出借人是项佩!

       值得一提的是,项佩的代理律师——刘勇才(北京市恒圣律师事务所律师),在北京二中院法官组织的线上谈话中,多次不顾律师的职业道德,提示项佩,甚至替项佩作答,被法官多次提醒及批评。近年来,该律师代理了与鸿霄公司及该公司相关人员有关的一系列借贷纠纷诉讼。甚至,有的诉讼已经被法院作出涉及刑事诈骗的裁定。

       项佩单月转账流水接近1个亿

       一审法院调取案涉借款当年(2018年)项佩的银行转账记录发现,时年20岁的项佩,在其他女孩儿读大二的年纪,其个人一个卡一个月的转账流水(转存+转支)达到8千余万元,接近1个亿。

2018年11月2日——11月13日转账记录

2018年11月13日——11月16日转账记录

2018年11月16日——11月26日转账记录

2018年11月26日——11月28日转账记录

       2018年11月29日转账记录

       以上转账记录显示,时年20岁的项佩,其农行卡一个月的转账流水高达 8080万余元。其中转支31笔,合计金额 4290万余元;转存 17笔,合计金额3790万余元。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项佩有个金主姐姐——项菁,当月给项佩转存9笔款项,合计金额达到1920万元;陈勇当月转存3笔,合计金额620万元。

       陈勇,鸿霄公司曾经的监事。其在2017年,即借款人与项佩的案涉借款发生前一年,曾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协议,并向借款人出借310万元。在借款人依约还息一年后,鸿霄公司工作人员要求借款人“倒贷”。2018年,发生案涉300万元借款事宜。但是,无论2017年与陈勇的借款,还是倒贷后的案涉借款,借款人都是向陈勇归还借款。而上面的转账记录显示,在项佩向借款人转账案涉300万元前,陈勇当月曾向项佩转账620万元。因此,借款人有理由认为,案涉300万元借款来自陈勇,并非项佩的自有资金。

       法院:项佩及鸿霄公司涉刑事犯罪

       2022年,项佩同样以出借人的身份向法院起诉马某、沈某归还其借款本金100万元及利息。但该起案件的被告,同样认为项佩的诉讼主体不适格,实际出借人是鸿霄公司。最终,该案被法院以涉嫌经济犯罪裁定驳回。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做出的(2022)京0102民初7976号裁定书显示,马某、沈某共同辩称,因为本案涉及集资诈骗以房养老的项目。项佩的诉讼主体不适格,实际出借人是鸿霄公司,马某、沈某只是受托不是实际借款人,收到款项立马汇款给了王泰山,然后每个月给我们3000到5000元的补助,但一共就发了2万元,后续就没有再发了,本案涉及融房北京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已经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经审理,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本案中,根据双方当事人陈述及提交的证据,本院认定本案并非单纯的民间借贷纠纷,而是涉嫌以民间借贷为名,以骗取他人房屋为真实目的的诈骗行为,基于以上认定,本院认为,本案涉嫌经济犯罪,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相关材料移送至公安机关。法院最终裁定驳回项佩的起诉。

       该案经过二审,维持了一审法院裁定。

       综上所述,项佩作为涉世未深的年轻人,其银行卡单月进出金额高达8000余万元,接近1个亿,显然该银行卡流水是异常的,且每笔存入和支出款项均为以万为单位的整数,这很难不会让人联想该银行账户的实际用途。从鸿霄公司及项佩涉诉的案件中可以看出,项佩与鸿霄公司存在某种联系,在各个案件当中,鸿霄公司人员相互交叉出现,诉讼格式近似,很明显,这是有计划性、组织性的行为。项佩银行卡中几千万的流水,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或是职业放贷的款项,或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诈骗所得、以及洗钱的款项。然而,项佩银行卡上的大额流水至今并未引起银行监管部门的注意,即使在数个案件发生后,司法机关仅是浮于案件的表面,草草结案,这直接导致上述行为更加恣意和招摇。不知是鸿霄公司和项佩的“技术过于高超”,还是案件存在着人为干扰因素,鸿霄公司和项佩等人的行为始终没有得到法律上认真、深刻的评价,如果不及时制止此类行为,将会扰乱金融秩序,更会危害司法的权威。对此,呼吁司法机关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查清案件真相,坚决抵制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2022年5月18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做出的(2022)京0102民初7976号裁定
      来源搜狐:
       https://www.sohu.com/a/758724714_120672324

责任编辑: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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