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邓州市一医院斥巨资购买特定进口设备负责人让特定投标商中标
据邓州市中心医院官网显示:邓州市中心医院,原名邓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是一家国家三级综合医院。
2023年01月13日,邓州市中心医院发布了《邓州中心医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招标预算总金额633万元。其中接受进口产品有4项,设备名称分别是:血液透析机、中耳分析仪、经食道探头、玻切超乳一体机,设备金额为225.5万元。
在这次招标活动中,医院涉嫌三种违法行为:一、设置特定仪器参数疑似让特定投标商中标2023年01月17日,邓州市中心医院发布《邓州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更正公告》,公告内容是购置设备数量有变动,具体数量变更:血液透析机3台;高频电刀2台;动态心电4台;高流量氧治疗仪2台;心电运动平板4台;其他设备数量均为1台。
在2023年01月17日发布的《邓州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更正公告》中,关于其中的一个玻切超乳一体机所设置的参数如下:玻切超乳一体机所设置的参数与华润南阳医药有限公司所代理的品牌“博士伦”关于玻切超乳一体机的主要参数基本一致。
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第(五)条规定,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属于是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邓州市中心医院此次由该医院的副院长吕某阳所负责的招标行为明显违反了此条法律规定。二、中标方的负责人胡山晓疑似弄虚作假借用资质投标,而邓州市中心医院的主管院长是明知这种情况,疑似与中标方有串通行为。
胡山晓让厂家直接把仪器资料发到他自己的地址---南阳市卧龙区车站南路名门国际,而不是华润南阳医药有限公司南阳新能源经济技术开发区纬十路中段。说明他投标这种行为疑似不是华润南医药有限公司的行为,疑似借用资质投标。
胡山晓在2019年1月28日邓州市中心医院购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使用的是河南硕都商贸有限公司的名义投标并中标。
前后三年时间两次投标邓州市中心医院,并用不同的公司名义都能中标,要说医院主管招标的负责人不认识胡山晓说不过去吧。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的弄虚作假的行为:三、相关负责人与投标人串标,涉嫌利益输送作为医院的副院长的吕某阳,长期负责医院的采购工作期间,欺上瞒下与医疗器械推销员串标,故意设置特定参数,让特定的投标商中标,从中牟取巨额利益,涉嫌受贿。这种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不仅仅是贪污受贿问题,扰乱了国家经济秩序,还是严重的侵权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公平竞争的权力,也侵犯了作为法人的邓州市中心医院的权益。请求监督机构查明事实,维护法律的公正、维护国家事业单位财产权和他人的公平竞争的权利。
举报人:陈方
来源百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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