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封反映人:非法强拆始作俑者被调查,企业安置何时有结果?
手续齐全的合法企业,因心怀叵测之人欲参股被拒,用手中权力设置重重障碍打击报复,使企业无法正常生产。甚至滥用职权将投资1100多万元的企业毁灭性非法拆除并瓜分了赔偿款,而省内同类案件竟出现不同裁定,经坚持举报瓜分赔偿款中的一人已被立案调查,可企业安置至今无果。
河南省开封市金明区张金义向媒体反映,开封金金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开封市水稻乡杨桥村,始建于2013年12月,各种手续齐全,因开封市示范区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赵金银(已被立案调查)等人垂涎企业手续齐,前景好,多次找反映人想购买该企业手续,被拒绝,又想参股再次被拒,气急败坏的他们便相互勾结,串通一气设置重重障碍,使企业无法正常生产,甚至滥用职权非法将企业拆除并瓜分了赔偿款,在走司法程序过程中更是行政干预,以至出现省内同类案件判出不同结果。如今参与瓜分赔偿款之一的赵金银已被立案调查,可企业安置依然没有结果。
据张金义讲:“他们20多人投资1100多万占地30多亩的开封市金金建材有限公司,经过努力在开封市环保局、河务局等有关部门手续办齐后,于2013年12月在开封市示范区水稻乡杨桥村正式成立,开封市环保局也批复了项目建设,是各项手续齐全的合法企业。开封市示范区原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赵金银等人看到企业手续办理齐全,想购买被拒,又想参股仍被拒绝,手握属地管理权的赵金银等人便以“政府对无手续地沟窑整治行动”为由,多次使用给企业非法断电等方式设置重重障碍使企业一直无法正常生产经营,而紧邻几百米附近手续不全的两家同样企业却未受到干扰一直正常生产经营,可“整治行动”结束后企业再也没有恢复供电,直到2016年11月29日经过沟通,向示范区政府出具材料后才恢复供电,没多久这些人又以影响环境为由串通电力公司偷偷、无故、私自给企业停电,并多次将高压线切断,水稻乡原乡长吴炎更是扬言:“市委有领导安排,就是要整治你,治你们有的是办法,用发电机我不管,但用电就不行”简直就是黑恶势力行径。
2021年3月开封市示范区主任杨峰(已被立案调查),副主任杨诗凯,副主任王志英,示范区公安局长金念庆,水稻乡乡长寇利伟等人开会作个纪要,“屁股决定脑袋”决定强拆!
4月2日由杨诗凯(拆迁组长),王志英(拆迁副组长),金念庆、赵金银、寇利伟等人带队在没有强拆手续,也未告知企业负责人,便指使水稻乡派出所长庞志强将企业负责人80多岁老母亲及家人非法拘禁32个小时之久,利用这段时间暴力强拆了企业合法厂房、设备,并利用职权伪造虚假材料、手续(诉讼期间企业要求对这些手续鉴定,但被法院拒绝)私分了企业的赔偿款。(2023年6月11日,示范区环保中心还在联系让企业员工学习环保知识)在走司法程序时更是司法干预。如今瓜分赔偿款之一的赵金银已经被开封市纪委监委立案调查(要获知更多真相应该提级或由异地审查),可被瓜分的赔偿款至今没有追回。
为维护合法权益,2022年4月1日,企业开始向开封市城乡一体示范区人民法院诉讼,可一个合法企业,被以不具备原告诉讼主体资格作出(2022)豫0291行初24号行政裁定,驳回诉讼请求,企业上诉至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9月6日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豫02行终182号行政裁定,维持原判。2022年11月30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次审理并作出(2022)豫行申2749号行政裁定依然维持原判,而河南驻马店的同类型一个案件,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豫行终2015号判决,确认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政府于2016年11月26日组织对驻马店市华阳石材厂厂房实施拆迁违法!
经过我们多次举报,私分赔偿款之一赵金银已经被立案调查,相信很快会公布处理结果。因想让企业尽早重建,我们一直四处奔走于各级有关部门,乡政府领导表示,示范区准备成立工作组让企业尽早得到恢复,可几个月过去毫无进展。现在企业想尽快恢复生产经营,为地方经济发展出一份力。”
几个人开会作了个纪要,便将一个合法企业非法拆除,省高院行政裁定为什么会同案不同判?既然已经准备成立工作组,那企业恢复生产是否能尽快解决?对此我们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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